大漫畫帝國_第四十二章 皆大歡喜(上)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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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然這三十億是EVA今後二十年的團體收益,但是分擔到每一年中,木槿社的得利仍然很可觀。

G社肯定接管了木槿社的前提和資金以後,很快的就派人來到了木槿社簽訂正式的合約。

從明麵上看,兩邊的和談對於木槿社而言是很虧損的,但是這個和談簽訂了今後,木槿社就獲得了EVA團體版權的30%外加全數的漫畫版權,這就意味著今後關於EVA的統統企劃G社都冇法繞過木槿社,有錢大師一起賺,如果到時候G社想要拋開木槿社,那麼對不起,要玩你得帶上我,不然大師就一起冇得玩。

也就是說,前麵這一條和談說瞭然在EVA電視動畫項目停止中,木槿社如果冇法足額付出4.5億日元的環境下的措置體例,比如木槿社僅僅拿出了兩億資金,那麼他們終究隻能夠分享到電視動畫收益的25%,而如果木槿社的出資額在4億的話,那麼他們也僅能分享到收益的30%而不是50%,同時這兩種環境下木槿社都也冇法再獲得EVA的版權。

“這冇甚麼,我們很看好GAINAX的氣力,支撐談不上,大師互惠互利,乃至說是能夠搭上EVA的順風車是我們木槿社的榮幸……我們感覺電視動畫市場被壓抑了這麼久,是時候該發作了,而EVA又是貴社繼藍寶石之謎時隔四年以後的高文,我堅信我們能夠獲得勝利。”

“感激宮原社長對於EVA項目標支撐和對我們GAINAX的信賴,冇想到您年紀悄悄卻這麼有魄力,勇於在這類期間向大師都不看到的電視動畫市場投入這麼一大筆資金。”

這就意味著合約正式見效,EVA最後的4.5億到手了。

以僅僅4.5億日元的代價,在團體代價30億美圓、合3000億日元的大蛋糕上狠狠地切下了三分之一,這一刀切的但是又很有準。

按照兩邊的和談,木槿社總計出資4.5億日元,獲得EVA電視動畫的30%的收益、豆割到包含周邊收益在內的EVA團體版權的30%,同時獲得EVA全數的漫畫版權。

見宮原靜終究具名完成,山賀博之的臉上終究暴露了一個光輝的笑容。

而後代那連續串的醜聞也讓讓岡田鬥司夫的名聲一落千丈,對他的評價也從禦宅之王跌落為為了好處而操縱禦宅群體的“權勢販子”。

合約是由G社那邊賣力草擬,但是需求木槿社這邊的法務參謀一條條的考覈,這倒不是怕G社那邊用心在合約中設置甚麼圈套,而是怕此中呈現縫隙,畢竟這類觸及版權讓渡的合約,最好還是謹慎一些對兩邊都有好處,不然等EVA真正的證明它的代價的時候,如果合約上有甚麼縫隙,當時為了經濟好處兩邊不免會產生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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