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夠成為“人類圈錢打算”的受益方,成為“新世紀圈錢兵士”中的一員,當然是值得衝動的一件事。
但是想要獲得EVA的版權可不是一件輕易的事情,固然遵循日本的著作權法規定,出資方有權享有作品的版權。比如,如果木槿社向eva出資10%的話,理應享有10%的版權,但是這不是絕對的,是需求跟創作者也就是GAINAX協商的。
電話那邊約莫兩三分鐘冇有傳出聲音,看模樣確切在覈實他們有冇有向一家叫做木槿社的出版社送達過企劃書。
更加較著的一個證據則是曾經有EVA製作委員會成員為獨占EVA相乾周邊的商品化權而跟GAINAX發作過紛爭,而成果而是以該成員的讓步而告終。
而GAINAX對於EVA的著作權如此固執的最首要的啟事,則是在EVA之前,它一向都是版權紛爭的受害者。
作為一家動畫製作企業,正視本身的版權冇甚麼不對的,或者說這是一種很精確的做法,但是這對宮原靜來講可不算是甚麼功德,這意味著他想要拿到EVA的部分版權的難度大大增加了。
宮原靜大抵的讀了一下這本企劃書,發明這絕對是真·EVA企劃。
“靜君,你真的想向這個動畫項目投資?我不以為這是甚麼精確的做法,你體味現在的原創動畫市場嗎?以現在的環境,我看不到如許的冇有讀者根本的原創動畫有任何贏利的能夠性。”久保芳誌的語氣非常嚴厲,他但願宮原靜能夠快點撤銷這個不實在際的設法。
掛斷電話以後,宮原靜有些按捺不住本身衝動的表情,冇想到本身竟然有機遇往EVA的項目上插一腳。
宮原靜這才認識到本身的情感表示的太較著了,完整忽視了身邊的久保芳誌的感觸。
既然EVA的企劃拉投資都拉到木槿社如許的小出版社身上了,那麼能夠預感他們籌資的困難程度。
所謂的製作委員會軌製,說白了就是向多家資方尋求共同投資,有錢大師一起賺,如果虧了大師一起虧,不至於呈現一家企業獨資時一旦虧蝕就會虧到傷筋動骨的那種境地。
要曉得EVA的電視動畫卷均銷量但是耐久占有著日本TV動畫銷量排行榜的第一名的,光是最後的VHS+LD(注)的先發先行版的卷均銷量就是11.2萬枚,而如果加上以後的DVD版本,BOX03、07版本,藍光BOX2015版本,EVA的卷均銷量更是驚人的達到了20.4萬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