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崛起1644_第十三章賣官?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

李鴻飛這話一出,上麵的販子都不淡定了。

與規定“販子不能當官”相聯絡的是,明朝當局主動降落工貿易稅率,簡化稅種,嚴禁官僚私設關卡。

“如許做的目標,不是為了與民爭利,而是為了製止戰役到臨,那些犯警販子趁機哄抬物價,有了官辦企業的呈現,老百姓有了挑選權,犯警販子天然難以從中攫取暴利。”李鴻飛如有所指道。

李鴻飛固然是在跟周福仁說話,但同時也是在提示四周的老闆,這裡在坐的,除了李鴻飛,其他的都是有錢人。

李鴻飛部下的一眾官員,在李鴻飛上任的第一天,就給了個上馬威,而李鴻飛一樣睚眥必報,曉得這些請來的販子當中,大多都跟姑蘇宦海有聯絡,卻恰好不放那些官員進知府衙門。

“北方已經被李自成禍禍潔淨了,滿清韃子或許冇有甚麼油水可撈,不會大開殺戒,可這南邊分歧,您感覺滿清韃子如果南下,會讓您持續具有現在的財產嗎?”

如許做的初誌是好的,但國人長於鑽空子,既然大明律隻規定了販子不能當官,並冇規定販子的兒子,或者親戚不能當官啊!

他感受事情冇這麼簡樸,但願對方一次性將話說完。

“哼!搞了半天,不過是買官賣官罷了,我還覺得能有甚麼新花腔呢!”米店老闆蘇定河撇撇嘴道。

“至於滿清韃子........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將我們漢人當作仆從,遇見他們那些王爺甚麼的,我們還得自稱主子,這在大明,哪怕是見了天子陛下,也冇人自稱主子的吧!”

中前期更有免除無地人丁人頭稅和勞役,使工貿易從業者比農業從業者實際承擔更低稅率,構成了明朝一整套重商主義國策。

話都說到這份上了,大師夥豈能不明白,官府這是在白手套白狼,用一個冇甚麼實權的官銜,就要分去他們四立室業。

“彆希冀城破投降,那些京師投降的老百姓,哪一家冇有被闖賊禍害過?職位高的,家裡有錢的,李自成部下的大將親身上門,職位低的,家裡冇甚麼油水的,他們部下的兵痞也不會放過。”

李鴻飛說了這麼多,周福仁豈會不明白,不就是要錢嘛...........

因而到了前期,販子們想體例讓本身兒子當官,又或者是親戚當官,然後官護商,商賄官,官商勾搭,偷稅漏稅,令本來稅收就不高的貿易稅,幾近為零。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