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崛起1644_第三十九章蘇州改革(二)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一個農夫,一年能耕作三十畝地,一年的根基收成,約莫在65~70石之間。

固然看似給作坊打工,冇甚麼前程,可當時的工人,是不需求上繳一分錢稅收的,也就是說,這些錢,不管發多少,都是他們本身的。

“李大人這是在幫我們老百姓說話,老百姓給地主種田,今後除了交租,便不消再繳稅了,李大人可真是彼蒼大老爺啊!”

“看看那些給販子做事的工匠,這些商品,很多都出自工匠之手,販子們卻冇有讓工匠繳稅,莫非我們農夫,連工匠都比不上嗎?”

隻可惜,稅率不是如許算的,朝廷鼎新貨幣政策後,佃農繳稅,不是上繳糧食,而是付出銀子,他們手上冇有銀子該如何辦?

那就賣糧食換銀子唄!

因而每到糧食收成,繳稅的那段日子,因為大量糧食脫手,導致各地糧價都會猛跌,加上販子收買糧食,必定要賺取差價的,以是佃農們將手上的糧食賣給販子,一石最多能得三錢銀子。

“好!這個端方,實在是太好了!”最後一句話一出,當即有人開端喝采。

“李大人不是說了嘛!誰有地,誰繳稅,並且是遵循當年均勻產糧來交租,哪怕這姑蘇境內,冇有一人種地,彆的處所,還是有人在種地的,隻需求找彆的省分,弄一份產糧記錄,李大人就能去找這些地主收租,冇有糧食,就算是費錢買,也得買來,不然占了地步不種糧,李大人還不收了他們的地!你們就將心放在肚子裡吧,如果那些地主敢多收地租,你們直接甩手不乾,那麼多地步,他們底子種不過來!”唱白臉的給出了有力的反擊。

明朝的耕作程度有所進步,特彆是江南這類產糧大區,農夫們耕作的都是良田,一畝地根基都能出產2石大米。

而當時在各高文坊裡事情的工人,一個月也就五錢銀子擺佈,一年最多六兩紋銀。

李鴻飛進步著坊工人的報酬,除了皋牢民氣以外,更首要的,就是給農夫一個挑選權,給農夫一個,跟地主叫板的權力。

明朝對農業的稅收,實際上也不高,撤除各種苛捐冗賦,真正的農業稅,最高時才僅僅百分之十,也就是說,六十石糧食,朝廷隻征收六石。

而成為作坊工人,相對來講輕易一點,佃農則需求隨時跟地主搞好乾係,逢年過節還得送禮,不然地主若不將這地租給你,或者少租幾畝地,來年佃農的支出,將會直線下滑。

以是即便是收成最好的時候,佃農們留下充足一年餬口的糧食後,能拿到手的銀子,根基不超越二兩,而那些在作坊裡打工的工人,在采辦了根基餬口的糧食後,差未幾也能省下一兩銀錢,兩邊的支出都差未幾。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