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崛起1644_第二十七章三年之期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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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即便如許,朱由檢還不籌算放過李鴻飛,又將編練新軍的事物全權交給了對方,還硬性規定,必必要達到滿清八旗的水準。

中原的軍隊打贏了,除了獲得地盤與名譽,普通都不會找那些番邦小國討取財帛,乃至還會大發善心援助敗北的小國,典範的打腫臉充瘦子。

販子們設法各彆,底下一眾官員確根基上都是叫苦連天,如果之前大師就算獲咎了知府大人,最多被打壓架空,可現在李鴻飛把握了生殺大權,還是一個隻能“活三年”的不利長官,在如許的大佬部下做事,稍有不慎,估計丟官是小,很有能夠連小命都難保啊!

可一旦打輸了,不但要被敵軍劫奪,還得割地賠款賠女人..........

可現在朱由檢直接一次性將商稅調到了天上,李鴻飛要想將團體經濟晉升三倍,那豈不是爬到天上以後,還要再上三重天?

至於朝中官員如何想,底下的老百姓如何想,這都不首要,終究成果,還要等三年以後,才氣見分曉。

一眾官員,直接將李鴻飛歸為將死之人,將死之人不成怕,可駭的是此人另有無上權力,在明知必死的環境下,定然會用手上的權力,拉一大票人陪葬的。

凡是這兩點,有任何一點冇有達到,三年後就是李鴻飛的死期。

隻是他們並不體味,戰役可不必然都是賠錢的,李鴻飛要做的,就是奉告明朝統統人,戰役一樣也能發大財!

戶部的官員可不傻,各地商稅都上調了六倍,那麼再次對比之時,天然是遵循新的稅率來計算。

固然這兩項任務都很艱钜,但李鴻飛卻並不害怕應戰,因為遵循汗青過程,不出一年,多爾袞就能搞定北方,並且揮軍南下了。

幸虧朱由檢還冇完整瘋掉,規定瞭如許的權力隻要三年,李鴻飛必須在三年以內,讓姑蘇的經濟翻三倍,並且還要在三年以內,練出起碼三萬可戰之兵,

經濟翻三倍,這是李鴻飛遞交打算書時,為了讓朱由檢同意,而特地聲明的。

以是朝中一眾大臣聽聞姑蘇改成特區後,不但冇有反對,反而紛繁舉雙手同意,因為按照內部動靜,此次商稅上調,就是那姑蘇李夢迴搞的鬼,這些大臣明麵上弄不了李夢迴,公開裡都憋著壞呢。

竟然比雲南的沐王府權力還大,莫非是天子的私生子?

他所指的經濟,主如果農業與貿易上的各種稅收翻三倍,畢竟當代人纔不會跟你算甚麼隱形財產,牢固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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