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重器2智慧時代_第72章 法院對庭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

說完,李英勳半點廢話也冇有就走了。

看著他的背景,四小我彷彿感遭到了他身上的壓力,那是知己與職業的衝突。

尹文石還想說甚麼,卻被李英勳製止了:“你們現在不該該來找我,我冇有權力撤訴,如果現在偶然候就去版權庇護中間處登記的調取部分源代碼,然後用你們的後端代碼部分停止比較。”

說完,被告狀師坐下,彷彿吃定了二者分歧。

公司市值固然超越500萬,但是現金流隻要幾十萬,砸鍋賣鐵也賠不起,最首要的是這套體係是大師熬了三個月經心開辟的,如何就成了侵權了?如果法院真的如許訊斷,那麼公司將直接停業不說,還得承擔大筆債務。

這下被告的四小我不淡定了,究竟上二者的確存在本色性類似,因為開辟團隊是同一團隊,所用技術也根基近似,除了利用服從不一樣以外,兩款體係的源代碼是高度類似的,如果法院認定這一點,那麼幾近能夠必定100%訊斷侵權,那樣的話四明資訊就會當即因為冇法了償高額補償而停業。

這個時候誰也冇心機說出社會險惡之類的打趣話,因為社會再險惡也不如他們的近況險惡。

“斯塔基(中國)有限公司所負的專利費包含軟件專利和硬體專利,其介麵構成了本色性類似,當屬侵權無疑。”

固然從黌舍走向了社會,但是他們的社會經曆還不算豐富,碰到如許的事不免發慌。

“過後我會給你們一個電話號碼,彆的你們也能夠向法院舉證,你們並不存在與侵權軟件打仗的證據。”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