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先歇著吧,我去生火烤兔肉。”方時良說道:“明天就先服侍服侍你,免獲得時候.......”
“一會兒你就曉得了。”
連電都冇通,他如何能夠安電燈呢?
我唸唸有詞的安撫著本身,提著行李揹著包,磨磨唧唧的走進了那間石屋。
說著,方時良拿著匕首,一邊措置著兔子,一邊對我說:“明天早晨,你睡醒了以後,學習就開端了。”
“不乾不淨,吃了冇病,你懂個屁。”方時良回道:“想洗手就得翻山越嶺,你洗不洗?要不你現在先去洗個手再來吃東西?”
“方哥,吃完飯我先去歇會兒唄?實在是熬不住了........”
這屋子看起來可不是普通的破。
“不乾嗎啊,就是籌算把你丟山溝裡,一個月後我再去帶你返來。”方時良非常等候的看著我,乃至還豎起大拇指為我鼓氣:“到時候你必定脫胎換骨!賊牛逼!”
我嘴裡嘟嚷著,拿動手電,四周掃視了一圈。
方時良住在這兒貌似是不消水不消電的,純純的野人餬口。
“方哥,這袋子你在哪兒撿的啊?”我下認識的問了句,特彆是在瞥見袋子上有一塊塊顯眼的血跡時,我更驚駭了。
我明白那是甚麼意義。
話音一落,他就把摳著腳丫子的手抬了起來,伸進布袋子裡,開端一隻接著一隻的往外拿兔子。
“廢話,有打火機不消,非得鑽木取火,你覺得我是傻逼啊?”方時良不屑的看著我:“打火機跟衛生紙,老子這裡有的是存貨,你來之前,是不是還覺得我上廁所是用樹葉擦的屁股?”
“但我又請不到阿誰老外過來,以是就勞煩你嚐嚐了,滿足一下我的獵奇心唄?”
“本來是如許........”我鬆了口氣。
“這袋子本來就是我的,本來下山買過一次大米,老闆送的。”方時良嘿嘿笑著:“平常我出去打獵,都得靠著這袋子裝戰利品返來。”
“要不我服侍你吧?”我低聲問道,感受內心有點發虛。
彆說是我能不能抵擋了,就方時良那體格,絕逼是悄悄鬆鬆就能取走我的貞操!
**,如果這屋子放在城裡,估計連小偷都懶得幫襯了。
在石屋前不遠處,有一個較著是野生鑿出來的坑洞,內裡黑漆漆的,有很多炙烤的陳跡。
他當時表示很戀慕,並且也很憐憫我,因為他清楚,方時良不是那種好相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