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帝劉協_第四十四章 官職論定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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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協身著龍袍,頭頂冠冕,透過麵前的

前、後、左、右將軍,位次列於九卿,不常置。

此中有熟諳的,也有不熟諳的。

按東漢軌製,三公掌謀議國之大政。

各曹掾、史、屬共二十四人。

漢靈帝時,以陳蕃為太傅錄尚書事,厥後陳蕃被正法,以胡廣繼任,這是獨一的例外。

在諸曹中,西曹賣力太尉府官吏的任免;東曹賣力二千石的遷調;戶曹賣力戶籍、祭奠、農桑;奏曹賣力奏議;辭曹賣力審理案件,接管上訴;法曹賣力驛站事件;尉曹賣力士卒和犯人的征調、運輸事件;賊曹賣力緝拿盜賊;決曹賣力訊斷刑法;兵曹賣力軍事事件;金曹賣力貨幣與鹽鐵事件;倉曹賣力國度堆棧事件。

與太尉、司空共同會商天子交議的國政,定議後會銜上奏。

九卿:

三公師長百僚,名義上為最高官職,實在並無實際權力。

太尉府屬吏有:長史一人,秩千石,總管各曹事件。

在秦朝之前,武職將軍名號隻要大將軍、前、後、左、右將軍。

東漢天子即位,常常以太傅或太尉錄尚書事,總領政務。

建武二十七年(51年)改大司馬為太尉。

漢光武帝即位,置大司馬官,賣力天下軍官的考覈,每歲末,評定等次,上奏天子,作為軍官升遷、降調的根據,當時有大司馬吳漢。

“陛下,敵我戰損已盤點結束。”大戰三天後,宣室殿內。

與西漢以太師、太傅、太保為上公分歧,東漢唯以太傅為上公,無太師、太保官。

漢光武帝對大臣非常峻厲、刻薄,韓歆為司徒,以直言忤旨,免官遣歸鄉裡,與其子皆他殺。以後,歐陽歙、戴涉接踵任大司徒,了局都是論罪下獄、被正法。

令史、禦屬是比較初級的吏員,辦理文書、車馬等瑣事。

司空:

這申明太尉除非被任命為錄尚書事,並冇有決定政務的權柄。

將軍。

天子以尚書參決政務,並不以實權付三公。

彆的,另有黃閣,主簿,是中間諸吏的長官。

但實際政治權力已經完整轉移到尚書檯。

當然董卓自任太師,位在太傅上,這是權臣擅權所為,隻是個不測,身後即廢。

太尉的首要參政路子就是與司徒、司空共同會商天子交議的國政,定議後會銜上奏。

太傅死,即除此官(不再任命),以示崇重。

與西漢分歧的是,東漢九卿分附屬三公。

漢光武帝即位,置大司徒官,賣力群眾教養,掌禮節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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