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現在手指比起一歲多的時候,矯捷了太多,也跟著老二學了一些根本的“收集安然技術”,是時候本身瞎攪散搞地在電腦上單獨摸索了,關上門,老二和蒙恒都看不見,隨便她透露甚麼超春秋的東西。
濛濛皺眉想,她喜好甚麼風格?
這張世中......從小就是個有個(er)性(bi)的人......
有了曾一友, 彷彿統統都變得簡樸起來, 他很快就捧紅了戈壁TV一個主播,代替了蒙怡之前本來的位置, 製止了蒙怡不再直播帶來的觀眾喪失,戈壁TV也順勢解釋蒙怡是因為籌辦複出文娛圈纔不再直播,為蒙怡的複出做好鋪墊, 蒙怡的粉絲一片歡樂鼓勵, 表示激烈支撐蒙怡。
她苦思了一會兒,跟老二說:“徒弟,我喜好錢。”
濛濛勸蒙怡:“好便利的,我就跟孃舅住。”
說到變聲器,她就想到第一次見老二,聽聲音冇認出他來,本來他每次網上連麥,都會開變聲器。
辦公室其彆人發作一陣狂笑。
濛濛坐在老二中間的椅子上,思慮,老二敢這麼說,他到底有甚麼風格?敢如許大言不慚地教誨她。
她甩甩頭,如何老二每回的事理初聽都感覺扯蛋,再聽又感覺有事理呢?就是那理有點歪......
但蒙怡想到,她如果去劇組拍戲,那濛濛如何辦?固然濛濛現在兩歲,比剛一歲的時候好了太多,會跑會跳,說話也清楚了,人聰明,也懂事早,餬口自理才氣也不錯,除了不會做飯晾衣服等,她會本身開浴室的水沐浴,也會本身穿衣服了,她又冇有老一輩的白叟幫帶孩子,但濛濛畢竟是個女孩,交給蒙恒臨時帶著,又不太便利,送去言戈那邊住一段時候,她不放心,萬一言戈懺悔想要回濛濛的扶養權,又很費事。
老二無法,本身教的,也隻能本身認了,他摸出錢包,從內裡拿出一張紅燦燦的一百塊,放到濛濛手裡,“行了吧?愛錢的風格?”
蒙怡想著,乾脆讓蒙恒來她們家住,再請個保母,蒙怡問濛濛定見:“媽媽要出去幾個月拍戲,我們叫孃舅來我們家帶濛濛好不好?再請個阿姨給濛濛燒飯洗衣服。”
濛濛每天盼望著蒙怡去拍戲,冇體例,相處太久了,一時底子都不會傷感蒙怡要分開的事,她就想著蒙怡快點去拍戲,蒙恒好早點來給她搬東西。
濛濛靈巧點頭,“好的,徒弟。”然後她朝老二攤開手掌,萌噠噠地說:“徒弟,給我一百塊,我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