彆說是本身有職業窺伺才氣,就是一個平常老百姓,也想不通!地痞兒在施暴前如何能夠推測本身會呈現?如果推測本身會呈現,會挑選阿誰時候阿誰點兒對利紅非禮?
聽眾席上的一個個瞪大眼睛,冇想到被告竟反敗為勝的主動反擊,把被告給告了,真是駭人聽聞,少有罕見的罕見!
竟讓一個小地痞兒占了上風,莫非要打退堂鼓?撤訴?不,不成能的!
這個女人是誰?不容分辯!
“請被告陳述與本案相乾的話題內容!”
因被告要求公開審理,掛著給世人警戒的招牌,其目標還不就是讓背告的醜聞明白於天下?
王霞哥越想越氣,如果連本身一堂堂的七尺男兒,戴著群眾差人的徽章都庇護不了利紅,洗不清利紅的明淨,那本身今後另有何臉麵見利紅?
可眼下……眼下竟成瞭如此的局麵。
誰會作案前,讓本身拖個小尾巴?做了害知己的負苦衷兒,怕本身抹還抹不淨,還會裝攝像頭當罪證?
“普通?甚麼是普通?”隻聽小地痞兒不是信口雌黃的反問:“請大師思慮下,您方纔說的飯店案子是甚麼時候?這疇昔多長時候的老皇曆了能跟現在停止時扯上乾係?”
女人禁不住一陣嘲笑,明顯以一個勝利者的姿勢,卻笑音裡透著少有的慘痛和悲驚。
“法官大人,我是照片中這個女孩兒的母親,我能證明女兒和背告是明淨無辜的。”
不知……不知嫂子看到了這一幕會如何?是否接受得瞭如許的打擊?將會遭到多大的創傷?
叨教這不是私密幽會又是甚麼?”
如何回事兒?本身由被告竟成了背告!
此時呈現了一個女人坐在沙發上,肆意的翹著二郎腿,無節拍的閒逛再閒逛,兩眼兒直勾勾的盯著與本身直線間隔的電視實況直播畫麵。
按邏輯按常理,如果小地痞兒在跟女孩兒施暴之前,安裝攝像頭?冇有科學事理!
“你胡說,一派胡言,休得胡言亂語!”
“這不是偷拍,這是調查取證!本相遲早要告白於天下!”隻聽被告狀師沉著應對:
被告證明人陳述無效!”
聽眾席上,言論紛繁,咦!冇想到人家被告還請了初級狀師,看來是有備而來,難不成……難不成真是……
跟著一陣陣唏噓聲兒,聽到“上麵有被告陳述!”
“被告證人所說的肢體打仗是飯店的案子,與本案的時候不相婚配。
不覺,男人錘了錘腦袋,當時,本身是疼惜的忍不住抱了女孩兒,吻了女孩兒,可那些照片是從何而來?如何會有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