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是,衛桁的身上有龍紋烙印!
三今後,一個獵戶在郊野一處荒漠裡發明一具男屍,臉上身上都有被野獸啃食的陳跡。
衛珙上前去拉扯,賀婉也不是茹素的,和他推搡起來,書房裡一下就亂了。
他揮退侍衛,推開屋門,輕手重腳走了出來,一邊搓動手,甜膩膩地叫著。
卜忠仁走上前細細打量,越看神采越糟糕,不斷念腸說了一聲:“林舉人,獲咎了。”
他還就不信了,衛桁也能把那烙印給撓花了,或是剜了去?
說罷拿尖長的指甲劃向那塊烙印,林清之疼得咬牙,眼裡水光一片。
在賀婉的胡攪蠻纏之下,林清之還是被她帶出了宮,逮進了國公府,連續三日都冇見出來。
又因為恨他威脅,反咬一口,已決訂婚自監刑,免得他也假死偷生。
卜忠仁眸子子一轉,正要開口,天子已然扶他起來。
這下一箭雙鵰,他們倆的欺君之罪全都跑不了!
衛珙的臉微微抽搐,偷眼看看林清之,內心亂成了一鍋粥。
才貌雙全的少年舉人竟然死於他的好皮相,而滿腹才調也敵不過悠悠眾口,實在令人唏噓。
按照小寺人的來報,禦書房裡衛桁留下的鞋印是7.2寸,而林清之的鞋印是8寸。
他說著膝行到天子麵前,“皇上!您治我的罪吧!好讓我去見我的孃親去!我,我如許被林堯辟謠,被人各式熱誠,我也不想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