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過來的是一名婦人和一個7-8歲的小女人,看通身的打扮,應當挺有錢。
爹爹有些躊躇了,蘭蘭姐在中間笑了:“三叔啊,這丫頭鬼精著呢,給她買吧,說不過她的。”
爹爹憋了半天,吐出一句話:“這是兩個孩子本身和老闆娘做的,我也不清楚,孩子本身做主吧。”
“你曉得就好。”爹爹有點欣喜。
“夫人,我們現在在推行鋪麵,買三送三,代價很劃算,能夠多買幾件歸去換著戴也不要緊,你看這個,就很端莊貴氣。”
“這邊15文一個,這邊8文,那邊的是5文和2文的。”
“嗯嗯。”小女孩用力點頭,本身很喜好那些雙層的胡蝶形狀的簪子。
“已經不錯了,多少人連字都不識得,更何況寫字呢。”淺顯人家識字的底子未幾,讀書是一件很費錢的事,特彆是練字,一手好字不曉得要費多少筆墨紙硯,淺顯人家底子供不起。
我很想本身簽的,但是冇體例啊,一來我還小,二來冇有佩服力,一個6歲的小孩誰會信賴啊。把爹爹叫出去具名,爹爹看過文書就簽了。
“我就買兩個,給我送兩個唄!跟買三送三,折算下來兩個不是一樣的代價嗎?”
老闆娘把承擔放在布匹上翻開,當著我們的麵數起來,統共有202個,這個是2文錢的格式,5文錢的還剩106個,8文錢的隻要82個,15文錢的起碼,隻要48個,統共是1566文,老闆娘要先付一半,就是783,再加上剛纔的88,總計871。
“我曉得贏利不易的,是要省著點花,不然今後有急事需求錢時就難辦了。”
本來老闆娘還覺得人家不會寫字,紅泥都籌辦好了,看到小女人的爹爹在看文書的時候另有些吃驚,拿過來看的時候就不奇特了,字寫得不好,就是勉強能認罷了。
“明天可不可了,那是前兩天的活動了,接下去是甚麼都不送了,你如果想買的抓緊時候,不然下次可就冇那麼便宜的代價了。”
“先和你們算上一次的錢吧!統共88文,你看看對嗎?”
“但是~~~”我話音一轉,“買肉也冇有亂費錢啊,是要省著花,並冇有說不花啊,你看,我們賺了錢,但是也隻是花了一咪咪,”說著我還伸脫手指比劃了一小點,“這也是省著花啊,並冇有把它都用掉的,賺了錢也要立即享用一下的,不然即便是個大財主,身家钜富,但是一點錢也捨不得花,跟我們平頭老百姓有甚麼辨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