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四日,還在年中,思伽抽出半天空,坐了一頂不起眼的青綢小車,帶了阿芒,陪嫁媳婦張嫂子,在韓家辦理家妓,歌姬的總教習廖嬤嬤,另有孃家的周嫂子,也借半天來用用,另傳喚了韓昭旭留在家中的四個小廝來,一眾往城南柳子巷去了。
思伽一聽就費事了,改正道:“你是良家子,戶籍還是你本身收著的,如何說表哥買了你呢,這類話不能胡說。你的事,與定襄伯府也冇有多大的乾係,便是有,我信國公府,也護得住你,這點你不消驚駭。至於孝期,幸虧過了百天,你現在連個屬於你的容身之地都冇有,還是便意行事,娶荒親吧,說句不怕你惱的話,你如許的環境,大多是如許措置的。不然,一個韶華恰好的單身女子,伶仃過滿二十七個月,女兒家的名聲也冇剩多少了。”
洪默雪抖著嘴唇哭道:“不要殺我,不要殺我,我就是苦怕了,我不想過苦日子了,我曉得邱公子是好人,沈公子也是好人,我冇有壞心的,我就是想跟著一個好一點的男人罷了。”
洪默雪身子發軟,神采發白,要不是被張嫂子,周嫂子架著,就要倒在地上了。思伽撫摩著洪默雪的脖子當真的道:“覺得我不敢嗎,這屋裡都是我的人,殺你也就順手的事,我夫家但是信國公府,公可比侯,伯都大的,這你懂吧。”
麵對洪默雪的信誓旦旦,思伽隻感覺風趣好笑,小白花不是冇見過,這麼純粹的小白花,是真冇有見過,思伽懶得與她囉嗦,道:“阿芒,你試著,給她說說。”
一群人突襲而至,周嫂子下車叩門。那邊開了門,思伽也不在門口下車,讓卸了門檻直接把車駛出來纔下來,環看屋舍。表哥收留的阿誰賣唱女,年十七了,有一個還算高雅的名字,叫洪默雪,表哥最開端的時候,是想著給她葬了父親,佈施她去投奔親戚,誰知她一個親人都冇有了,就清算了這個宅子出來給她住著。地段是不能比,是淺顯布衣區了,就大小來講,和思伊現在住的阿誰宅子大小,格式都差未幾,不是臨時租借的,原就是邱家名下的財產。又從邱家仆人中,抽出一對年過五十的老伉儷和兩個小丫環過來住著。
思伽並不消這個宅子的東西,隻細心打量洪默雪,拋投露臉賣唱的出身,雖算不上美若天仙,也彆有一番風情,一雙手翠綠似的,搭在腰上,不知覺微微翹起蘭花指,眉不畫而黛,眼不拋而媚,瑩白的肌膚,粉潤的絳唇,夏季的衣服,也冇有完整袒護她成熟女性特性的身姿。說話聲是悄悄柔柔的,帶著幾分婉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