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錦繡佳妻_第2016章 .10.21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

餘為鄜延經略使日,新一廳,謂之五司廳。延州正廳乃都督廳,治延州事;五司廳治鄜延路軍事,如唐之使院也。五司者,經略、安撫、總管、節度、察看也。唐製、方鎮綿帶節度、察看、措置三使。今節度之職,多歸總管司;察看歸安撫司;措置歸經略司。其節度、察看兩案,並支掌推官、判官,今皆治州事罷了。經略、安撫司不置佐官,以帥權不成更不專也。都總管、副總管、鈐轄、都監同簽書,而皆受經略使節製。

衣冠故事,多無著令,但相承為例;如學士舍人躡履見丞相,往還用平狀,扣階乘馬之類,皆用故事也。近歳多用靴簡。章子厚為學士日,因事論列,今則遂為著令矣。

唐中書批示事謂之“堂帖子”,曾見唐人堂帖,宰相簽押,格現在之堂劄子也。

《集賢院記》:“開元故事,校書官許稱學士”。今三館職事,皆稱“學士”,用開元故事也。

台端鹵簿中有勘箭,如古之勘契也。其牡謂之“雄牡箭”,牝謂之“辟仗箭”。本胡法也。熙寧中罷之。

上親郊郊廟,冊文皆曰“恭薦歳事”。先景靈宮,謂之“朝獻”;次太廟,謂之“朝饗”;末乃有事於南郊。予集《郊式》時,曾與會商,常疑其挨次,若先為尊,則郊不該在廟後;若後為尊,則景靈宮不該在太廟之先。求共所向來,蓋有所因。按唐故事,凡有事地上帝,則百神皆預遣使祭告,唯太清宮、太廟則天子親行。其冊祝皆曰“取某月某日有事於某所,不敢不告。”宮、廟謂之“奏告”,餘皆謂之“祭告”。唯有事於南郊,方為“正祠”。至天寶九載,乃下詔曰:“‘告’者,上告下之詞。此後太清宮宜稱‘朝獻’,太廟稱‘朝饗’。”自此遂失“奏告”之名,冊文皆為“正祠”。

唐製,兩省供奉官東西對峙,謂之“蛾眉班”。國初,供奉班於百官前橫列。王溥罷相為東宮,一品班在供奉班以後,遂令供奉班還是分立。慶曆賈安公為中丞,以東西班對拜為非禮,復令橫行。至今初敘班分立;百官班定,乃調班橫行;參罷,復分立;百官班退,乃出。參用舊製也。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