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錦繡佳妻_第2016章 .10.2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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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及史館檢驗時,議樞密院劄子問宣頭所起。餘按唐故事,中書舍人職堂語詔,皆寫四本:一本為底,一本為宣。此“宣”謂行出耳,未以名書也。晚唐樞密使自禁中受旨,出付中書,即謂之“宣”。中書接受,錄之於籍,謂之“宣底”。今史館中另有故《宣底》二卷,現在之《聖語簿》也。梁朝初置崇仁院,專行密命。至後唐莊宗復樞密使,使郭崇韜、安重誨為之,始分領政事,不關由中書直行下者謂之“宣”,如中書之“敕”。小事則發頭子,擬堂貼也。至今樞密院用宣及頭子,本朝樞密院亦用劄子。但中書劄子,宰相押字在上,次相及參政以次向下;樞密院劄子,樞長押字鄙人,副貳以次向上:以此為彆。頭子唯給驛馬之類用之。

餘為鄜延經略使日,新一廳,謂之五司廳。延州正廳乃都督廳,治延州事;五司廳治鄜延路軍事,如唐之使院也。五司者,經略、安撫、總管、節度、察看也。唐製、方鎮綿帶節度、察看、措置三使。今節度之職,多歸總管司;察看歸安撫司;措置歸經略司。其節度、察看兩案,並支掌推官、判官,今皆治州事罷了。經略、安撫司不置佐官,以帥權不成更不專也。都總管、副總管、鈐轄、都監同簽書,而皆受經略使節製。

唐翰林院在禁中,乃人主燕居之所,玉堂、承明、金鑾殿皆在其間。應供奉之人,自學士已下,工伎群官司隸籍其間者,皆稱翰林,現在之翰林醫官、翰林待詔之類是也。唯翰林茶酒司止稱“翰林司”,蓋相承闕文。唐製,自宰相而下,初命皆無宣召之禮,惟學士宣召。蓋學士院在禁中,非內臣宣召,無因得入,故院門彆設復門,亦以其通禁庭也。又學士院北扉者,為其在浴堂之南,便於應召。今學士初拜,自東華門入,至左承天門上馬;待詔、院吏自左承天門雙引至門。此亦用唐故事也。唐宣召學士,自東門入者,彼時學士院在西掖,故自翰林院東門赴召,非若今之東華門也。至如挽鈴故事,亦緣其在禁中,雖學士院吏,亦止於玉堂門外,則其周到可知。現在學士院在外,與諸司無異,亦設鈴索,悉皆文具故事罷了。

衣冠故事,多無著令,但相承為例;如學士舍人躡履見丞相,往還用平狀,扣階乘馬之類,皆用故事也。近歳多用靴簡。章子厚為學士日,因事論列,今則遂為著令矣。

正衙法座,香木為之,加金飾,四足,墮角,其前小偃,織藤冒之。每車駕出幸,則使老內臣頓時抱之,曰“駕頭”。輦後曲蓋謂之“筤”。兩扇夾心,通謂之“扇筤”。皆繡,亦有銷金者,即古之華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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