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穿超出來,除豬肉和溪水裡的魚蝦外,藍怡好久冇吃過其他肉類了。家裡的母雞要留著下蛋,公雞也要過節才捨得宰來吃,她家那幾隻是捨不得的。
藍怡一看那神采就曉得他們冇聽到內心去:“不聽話今後就再也彆來藍嬸家用飯了!宇兒,你看著他們點,如果再下塘子就奉告娘。”
林遠在縣城做過學徒,建議藍怡將這野豬送去堆棧,並給她指了一家不欺客的大堆棧。藍怡用籮筐裝著拉到縣城的酒樓,還真如三弟王林遠所說野豬賣了二兩銀子。藍怡直接從酒樓買了兩隻燒雞返來送到二叔家,算是慶賀。
宇兒找到二叔王林喜,王林喜和王林遠抬返來一隻四五十斤的凶悍野豬,也是直呼運氣。
因她做的飯菜花腔多也捨得放油鹽,牛嫂幾個冇少抱怨說她家的孩子每天嚷嚷著要吃啥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