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賀府,實在並不是甚麼大事。
賀崢趕緊去撿——他冇重視到,他身後一向待他慈愛的祖母,卻一刹時變了神采。
卻說賀崢與舒忱,好不輕易這邊的事情告一段落了,舒忱給本身孃親重新造了墳,把弟弟埋在孃親中間,又種了很多鬆柏、在寺廟供應了長明燈又請了和尚尼姑作法超度。
賀崢內心想,彷彿他冇孩子就不會超出我一樣——我不是早就被攆削髮門了嗎?
是以舒恰若留在括蒼縣,舒縣丞一定會給她好臉,秦氏也一定會放過她。
忙了半個月,好不輕易鬆了口氣,舒忱的表情也好了寫,頭上的傷口也逐步癒合了,賀老太太又讓賀崢疇昔一趟。
但是各種證據擺在麵前,證據確實實在由不得抵賴,因而爭辯點被改成了量刑多少。
沈家砸了大把的銀子,力求把罪惡加到最重——起碼也如果放逐。他們想了無數種讓秦氏非常痛苦、又不留陳跡地死去的體例。
本來賀嶸到了要議親的年紀,該籌措著給他定下個賢惠的老婆了。
舒恰的行動雖說有些趁人之危,可也是幫了舒忱;並且這一幫,但是把舒縣丞和秦氏都給獲咎了。
地牢中,秦氏寂然跪坐在地上,無聲地流下了眼淚。
秦氏就如許,從縣丞夫人成了一個官奴。冇有人曉得她厥後去了那裡,或許是進了北裡——實在賀崢感覺不大能夠。
賀崢臨走時好好地哄了舒忱一番,讓他甚麼都不要想好好睡一覺,一覺醒來本身就返來了。
秦氏罪名已定,他的治家不嚴也算是定了。與其有個黔麵放逐的正妻,還不去休了秦氏,將這事推得一乾二淨……
舒忱把兩個牌位抱在懷裡,似在對沈氏和弟弟說話,實在又是說給秦氏聽:“娘,小弟,你們在天有靈,看到這女人的了局了嗎?”
這案子終究將定,秦氏被傳去鞠問。舒縣丞也被寧城要求陪審在側。
也有能夠,是被沈家買走了。
舒縣丞在衙門浸淫多年,舒恰那張證詞固然冇有署名隻要指模,他又如何會認不出舒恰的筆跡來。
沈氏是死了,阿誰孩子也死了。可本身也要搭上本身的後半輩子了。
說來,還是沈家做的媒。
而舒縣丞在公堂上,竟然還非常保護秦氏——畢竟,那是他的臉麵。秦氏的罪定下了,他也跑不了一個治家不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