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方菱的話後,林柊再次墮入了深思:“體例不錯,但是還得要改一改才行。關於阿誰屋子的題目,屋子是租給新婚佳耦居住,但是統統權不該該屬於部落,而是屬於本來分配到這間屋子的官員們。而小伉儷的那一半嘉獎,我以為阿誰叫’人為’比較好聽。然後這一半的人為,也應當作為房錢交給房屋的統統者,而不是上交給部落。”
同時,他們也和林柊的感受一樣。以為就這麼讓官員們,把本來應當屬於本身的屋子,就zhem讓出來的話。總感覺,部落如果就如許措置的話,有些說不疇昔,對於那些把屋子讓出來的官員們來講,也很不公允就是了。罷了,如果林柊真如何做的話,對他的名譽也會有必然程度上的不良影響。畢竟,他算是動了彆人已經有主的屋子。
冇有持續聽到方菱聲音的林柊,這才反應過來本身又一次的不敬業了,頓時一陣臉紅:“哪個,剛纔對不起了,你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