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完了這個,陳景行去揣摩錢掌櫃這事了,李文貴也乾他分內的事情。
心中這麼想著,李文貴便對陳景行說道:“伯父,如果多印一些股分來分的話,就有如許一個題目,就是我們是遵循股分來肯定決定權和分紅的。換句話說,股分讀了,那我們現有的股分便會攤薄。”
陳景行一聽,不由得笑道:“有決定權的,還不是我們兩個麼?我們和裕王府那邊,可都有左券簽訂,他們手中的股分是冇有決定權的。”
李文貴見此,便進一步解釋道:“這類體例,實在還能用在書社範圍的擴大上。就比如說,我們籌辦在南京開多一家書社的分社,但是一時之間冇有那麼多錢,又不想錯過機遇,趕在彆人開之前開的話,也能夠用這類多印股分拿出去賣,以此來籌集本金又不消去借高利貸,就能完成書社的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