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時擺佈,完整的鹿皮被林帆剝了下來。隨後它開端切鹿的四條腿以及肥碩的鹿身,最後將鹿頭以及那根東西也剁了下來,將這些東西全數包進了鹿皮當中。
可現在,這個墨客能打獵了,並且還獵到了一頭鹿,日子變好了,這憑甚麼?
當得知林帆殺了一頭鹿的時候,四周的村民麵色竄改不一,有的人眼中儘是戀慕,有的人則滿臉的怨毒。
林帆認出了此人,顧長雲,曾經當過兵,退伍以後回到了村莊裡,曾經是村莊裡最短長的獵戶,隻是跟著年紀大了,舊傷發作,上不了山了,這才清算起莊稼來了。
而後夾起一筷子肉看去,發明那肉閃現圓圓的形狀,幾近滿是軟骨。
不過,本身射了三箭,這鹿王即便再壯,也是死翹翹了,是以,上樹保命纔是林帆的最優解。
“你可知白日宣淫是甚麼意義嗎?”
一刹時,林帆直接將這玩意裝進了口袋當中。
山路峻峭且波折橫生,這隻鹿王更是三百多斤,想要全數帶歸去,也就隻能想想了。
說著話,林帆將那兔子遞給了沈妙衣。
一來是鹿不好碰到,第二便是鹿這玩意頭頂的角殺傷力太大,一旦被頂到,便能夠全村吃席了。
林帆冇說話,隻是喝到了一半便不喝了,將碗遞給了沈妙衣,隨後大口吃起了鹿肉。
“就那根長長的東西啊,那肉你不是說要去賣掉嗎?我看到這上麵冇有多少肉,就把他給做了。”
“你要不拿到城裡賣掉吧!恰好我有門路!”
“你這孩子,不愧是讀書人,講究,那叔也不跟你客氣了,能給你賣出去,你就送叔兩斤米就行了。”
林帆獵到了鹿,沈妙衣也風雅的將家中的米麪全下了鍋,將最稠的那碗遞給了林帆,本身的那碗米糊異化著野菜。
林帆曉得,他撿到寶了,光是這嬰兒拳頭大小的東西,要比這一頭鹿還要貴!
望著地上剩下大半的鹿肉以及鹿下水,林帆還是有些捨不得。
“嗯嗯!”
昨晚這統統後,他便揹著鹿肉分開了。
接連三道破空之聲響起,林帆手中三隻弩箭直接射穿了那鹿王。
並且,顧長雲確切冇說錯,這鹿肉不是他們這些人能吃的,除非大魚大肉將身子養好了,不然虛不受補。
“這是鹿皮,你獵了一頭鹿?”
成年馬鹿體型在二百多斤,高約一米八幾,但這隻是鹿王,能將彆的一隻不弱於他的雄鹿給乾死的那種。
歸去的時候,去逮兔子的處所看了一眼,成果有兩隻蠢兔子進籠了。
如此,也能曉得這傢夥為何見了林帆不跑,反而要直接弄死本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