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想要讓沈妙衣乖乖的留在家裡,就要給她找個活乾,養兔子是當下將沈妙衣留在家裡最好的藉口。
固然此次山上打獵,收成不錯,但是,那死兔子鄙夷本身的那一幕仍舊記在他腦海中。
公然是溫熱的,涼的鹿糞不成能一踩就能聞到。
這個年代,冇有那些分門彆類的調味品,鹽巴已經算是極其可貴的滋味了。
見到這頭鹿,林帆更是莫名衝動。
他低頭一看,踩了屎!
說話間,沈妙衣非常高傲的將後背的竹簍卸下來,將那半框野菜遞給了林帆。
就在林帆間隔鹿王不過二十幾步的時候,那鹿王驀地的轉過身來,下一刻一雙瞪羚般的眼睛死死的盯著他。
將所剩未幾的鹵水全數倒鍋裡,頃刻之間,鍋中肉的香氣劈麵而來。
“你呢?剛纔我返來冇有見到你,你去那裡了?”
尋尋覓覓了幾個時候,終究,一隻馬鹿的身影呈現在了林帆的視野當中。
“相公,我感受我好幸運!”
可惜的是,林帆鹽巴也買不起,吃的隻是未顛末濾帶著苦味的鹵水。
想到這裡,林帆開端細心察看四周陳跡,肯定了是鹿蹄印後,便快速的循著陳跡追去。
林帆盯著沈妙衣道。
而就在他要分開的時候,俄然身上有一股說臭也臭,臭中帶著絲絲暗香的難以描述的味道。
林帆夾了夾腿,移了一下眼睛,長長的呼了一口氣道:“當然是做肉啊,冇有聞到一陣肉香味嗎?”
對於肚子都吃不飽的人來講,吃這玩意,會越吃越餓,但是拿到縣城去,野兔子的代價能到到五十文一隻。
“明天長芳嫂子帶我去挖野菜了。”
林帆接過竹簍,而後拉起沈妙衣的手朝著房間中走去。
而後,便帶著弓弩持續朝著深山而去。
“大口吃肉,吃的飽飽的,你飽了,才氣更好的餵飽我啊!”
林帆悄悄摸進,以免驚了鹿王。
說時遲,當時快,那鹿王不但冇跑,反而低頭亮角直直的衝著林帆殺了過來。
“我挖了好大一些呢?”
“好香啊,相公,你在做甚麼?”
“好了好了,哭甚麼呢?”
見到這坨糞便,林帆大喜過望,而後直接蹲下,將手插在糞堆裡。
現在,林帆的心是衝動,這山林中有鹿,有一隻出冇,相對應的,便有一個鹿群。
一隻鹿皮,起碼能賣五兩銀子,那一個鹿群呢?
若不是林帆買了她,她怕是早就被送進了教坊司,並且林帆更是心疼她不讓她下地乾活,愈乃至另有肉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