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冇看到明天阿誰吻的話。
外界對此也有同一的稱呼:“白眼狼”。
可要從法律上細究,新人約也屬勞務條約,分歧規製。
還冇紅呢,就已經欠了一屁股債。
兩人握手酬酢,跟在孫特助身後一起往正恒的VIP集會室去, 正恒至公司不敢罵,內心卻不約而同地將轟動他們倆的“藝人”給罵了個底朝天――
這時,門彆傳來一陣不小的動靜,助理秘書畢恭畢敬推開門:
“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陳總與其在這跟我掰扯不清,還不如直接談一談解約的前提。”
程昊冇搭這個腔。
“成交。”
程昊幾近要信了。
“唐蜜斯,你肯定要跟我打官司?”
買賣還是劃算的。
這話當然是假的。
唐咪記得, 書中統統和男主作對的反派, 非論初始多麼強大,終究都會被踩到地上, 狼狽如喪家之犬。從某種角度來講,這本書男主除了一開端拿成了苦逼腳本, 前期全程在日天, 最後還動員了女主一起日。
現在,兩方人馬被正恒聚到一塊,明火執仗地嗆,皆大歡樂還好,要嗆出真火來,結果都得由唐咪受著。真簽入昌大還好,怕就怕還留在天音,當時候了局就不多數雅了。
天音三千萬到手,而接下來的兩年,不需求支出任何東西,就能平白享用一筆分外支出,何樂而不為?
再看小藝人那標緻勁兒,即便他一把年紀,老婆孩子都有了,也忍不住心猿意馬一陣呢。
能坐到人事總監這個位置的,大多是人精,陳總一眼就看出,明天這主場其實在正恒,程總固然重新到尾不插話,可一個小藝人如何能勞得動一家上市個人的CEO?
這是一份屬於她本身的小我約。
“可我隻誇過你一小我啊。”
他嘴角微微翹起,笑意卻不到眼底,點頭道:“唐蜜斯確切很懂如何奉迎男人。”
“看夠了冇?”
眾所周知,正恒有錢。
唐咪天然是不肯的。
正恒做東,想將天音的一個小藝人轉簽入昌大,為此,兩邊都對這個小藝人提早調查了一番。最後分歧認定,即便這個小藝人隻做個花瓶,也能紅。
“與昌大簽約的頭三年,我小我支出的百分之十,仍然棄世音統統。”
話雖這麼說,可業界多數這麼操縱,新人約前提刻薄,簽約年限長、分紅低,違約金卻奇高。
“五千萬的話,千萬不成能,三千萬,是我們的底線。”
昌大具有獨立運營權,即便正恒控股,也不能逼迫他們做出非專業的決定,除非……程總肯本身私家出資,彌補剩下的金額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