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母聽了以後,如有所思地點點頭,心道這倒是個好主張。
站在一旁的王婆子趕快恭恭敬敬地答覆:
賈母聽後細細思考一番,黛玉這番話天然也是有事理的,即便是親生後代養在身邊,為人父母者也經常會呈現偏疼某個孩子而蕭瑟另一個孩子的狀況。更遑論是扶養那些無人撐腰的孩子了。
蓋嬰孩初生,賴母乳覺得滋養,其脾氣風俗亦多由乳母所薰陶。若置之堂中,雖有專人看管,然終不如家庭之暖和親熱也。
可我前麵又讀另一篇文章,卻見此中又道:諸乳婦多不良,第貪三百錢。得堂中之衣褓,皆用於己子,所養之子,置之不顧,故多病死。
一歲多的小童,被虐待114天,餵食腐臭之水、綁住雙手、強迫罰站、生生被拔掉十個指甲、被砸掉乳牙、頭撞牆、火燒生殖器,死時小腿已然骨折,額頭深深地凸起下去,臀部也嚴峻變形,渾身都是新舊友疊的傷痕······
賈母聽後微微前傾,感興趣的問道:
在當今這個當代化的社會裡,尚且存在著諸如此類的征象,更妄論災荒之年,人吃人都是常態的當代了。
“將嬰兒抱回家扶養?這是個甚麼樣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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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稟老太太,老奴家中舊年風景艱钜,為了生存所迫,曾到育嬰堂領了個嬰孩返來扶養。
何況以這類編製作為謀錢的手腕,這家的環境怕是也不會有多好,家中的糧食口糧恐怕都會優先供應給男丁們享用。
“育嬰堂的管事會給我們發一個竹簽,上頭詳細地寫有我們和嬰兒的相乾資訊作為憑據。
合法賈母內心頭策畫著這件事可行性的時候,卻俄然聽到一旁的黛玉輕聲開口說道:
我們每月月初拿著憑據、帶著嬰兒前去育嬰堂領錢。”
想到這裡,賈母又想起不久前在當代社會產生的一起令人髮指的保母虐童的案件。
說話的人是王婆子,她言本身出世以後便被丟到了育嬰堂,被人養大以後又被買到了榮國府,賈母聽完又看向李婆子,李婆子見狀,趕快躬身見禮,誠惶誠恐地說道:
育嬰堂少乳母,以是答應奶水充沛的人家抱嬰兒歸去豢養,一個月能給幾十錢。”
“平常我看書曾看過一段古文,講的就是育嬰堂讓乳母帶著嬰兒回家照看的事,書上說:育嬰之法,莫長於托之於乳母之家。
“回老太太的話,我自小就是在育嬰堂長大的,長大到六歲被人領了出去,厥後養了幾年以後被養父母賣到了我們府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