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和女警對視了一眼,然後同時看著我,雙雙點頭:“當然。”
我有些衝動了,明顯統統都與我無關,我纔是受害者,現在他們全數以我是凶手如許的態度來逼問我,到底要如何樣才氣洗清我的嫌棄。頭好痛,真的甚麼都不想去思慮,去答覆,可激烈的燈光打在我的臉上,我必須得艱钜的展開眼,一字一句的奉告他:“是,我是恨她,但我冇有殺她,我是明淨的,上午我一向在上班,如何能夠偶然候出去犯法。”
這麼大的罪名光想想都感覺可駭,我可承擔不起。
冇想到,就因為這個電話,我把他也牽涉了出去。還冇有比及他過來,方青水的名字就被扣上了第二犯法懷疑人的帽子。
而現在,統統的證據都是對我倒黴的。
我也想幫忙他們早點破案,但我現在真的累了,真的冇有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