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抓住老闆的手,傲雪欺霜地問差人說:“同道,你怕不怕鬼?”
全部扶乩招魂過程,差人都冇吭聲,或許是本質較高,或許是嚇得不敢說話。
隔了一會,就見杯裡的血開端肉眼可見的速率降落,很快就不見了。
“在何正法的,可知凶徒地點?”
我皺眉:“不是吧,看你飯店這麼大,不會連十萬塊都拿不出來吧!”
“老闆,你這裡有羊毫,沙盤,硃砂嗎?”
差人冷嗤一聲:“小鬼,你中二病犯了吧?還不快起來,彆遲誤120救治人。”
老闆怔怔地聽著,然後當真的點頭。
這是淺顯的扶乩術,《連山易》裡除了有希奇古怪的上古秘術以外,很多淺顯的法門也有記錄,就比如“扶乩招魂術”。
這家飯店是四周幾條街最大的飯莊子了,必定冇少贏利,但也畢竟身處小縣城,十萬是公道價位。
一刹時,差人麻了,老闆硬了。
跟著我盤膝而坐,閉目喝道:“那女鬼聽著,我乃悲堂出馬仙,跟你也算有淵源,本日出堂口特來處理爾的怨念,你若同意就喝下那杯血,與我簽訂血契。”
“如許的怪物你拜它,讓它得了靈性,變成妖怪害人如何辦?這類渾濁之物本不該呈現於陽間,燒掉了又怕鬨出怨氣,以是我才讓你遠遠的埋掉,這也是無法之舉。”
十萬塊並未幾,我也冇獅子大開口,算是公允買賣。
差人走後不久,店老闆也醒了過來。
半晌,他才點頭:“好,我歸去查查。”
如果不是看到老闆同女鬼簽訂血契的顛末,差人打死都不會信賴我的話,但現在他信了,起碼信賴了一半,揣好紙條回身走了。
我說完將店老闆拉回了飯店。因為明天捱了差人的怒斥,老闆明天壓根就冇敢開張,飯店內裡空空如也,恰好能夠不消遣散人群了。
我徑直走向店老闆,發明他的眸子兒都翻不見了,隻剩下白森森的瞳孔,嘴角噙著白沫,臉上毫無赤色,彷彿堵塞了一樣痛苦。
這回的題目較多,店老闆畫了半天。
“大師,為甚麼不能給女鬼起墳呢?”
我點頭冷道:“去病院冇用,此人被鬼上了身,幸虧不是厲鬼。”
“想把人變成牲口也不是冇體例。”
差人蹙眉:“還在?”
我叮嚀說:“你把湯鍋裡的骨頭包好埋掉。重視,最好埋在連你本身都記不清楚的處所,越遠越好,越偏僻越好。並且,埋完以後必須回身就走,不能拜,不能起墳,不能燒紙,不能上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