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是一名優良的偷襲手,但真正讓他立名的倒是他那“未開的一槍”。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弗格森在1780年8月7日的國王山戰役中,被美軍的肯塔基步槍手在411米間隔上打死。他身後,他的特彆軍隊向美軍投降。
“賴永福?”崇禎天子反覆了一遍這個名字,悄悄的一笑:“老賴?”
華盛頓並冇有發覺滅亡行未到臨,持續策馬拜彆,此時的華盛頓間隔弗格森隻要114米,完整在弗格森步槍的有效射殺範圍內。弗格森清楚,槍響人必倒。但就在這個時候,弗格森俄然收槍起家,號令軍隊撤退,他放棄了一個竄改汗青的機遇。
透過門店的玻璃向外看,崇禎天子發明內裡停著好幾輛車,看起來非常的豪華。門口已經被幾小我站上了,看的出來老頭子的來源並不簡樸,隻不過他的保鑣都留在內裡,讓崇禎天子很驚奇。
崇禎天子想要的就是這一百支步槍內裡的一支,乃至是幾支,因為那是純手工打造出來的。
“老先生,歡迎光臨!”崇禎天子笑著和老者打號召。
“給你一個新的任務,給我找一種搶,弗格森步槍,傳聞過冇有?”崇禎天子看著亨特,直接問道。
老者對崇禎天子的話不置可否,但是目光落到崇禎天子拿出來的東西上,目光就再也冇移開。
崇禎天子點了點頭,他也曉得這是冇有體例的事情,看來隻能等做成其他的買賣。
崇禎天子一昂首,發明出去竟然是一個五十多歲的老者,一看就曉得中原人,麵龐非常的馴良,正看著崇禎天子淺笑。
現在的技術固然很輕易仿造,但是和之前不一樣,他們是用現在的技術做出來的。即便是真的找人原汁原味的仿造,崇禎天子也感覺不會有那種真槍的感受。
發明這類槍的人名字叫做帕特裡克・弗格森,是一名聲音蘇格蘭的英國槍械師。其發明的後膛裝彈快速射擊步槍申請了專利,但未能就步槍在北美獨立戰役中的代價壓服下屬。
崇禎天子微微一笑,這東西但是本身從大明帶過來的,拿出來以後公然分歧凡響,從老者的反應就能看的出來。但願大明皇宮的好東西能給本身換到充足的好處,讓本身能儘快做好這個天子。
四下看了看,與本身上一次分開的時候冇甚麼辨彆,打了一個哈切,崇禎天子百無聊賴的坐在櫃檯前發楞,一邊思慮著本身的事情,要做的事情太多了。
顛末用心研製,他終究造出了厥後以他名字定名的“弗格森”步槍。這類步槍是真正意義上的後裝步槍,有效射程在180米以上,能在一分鐘內停止裝填彈藥和射擊6到8次,而普通的滑膛槍每分鐘隻能停止3次如許的操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