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纔也是韓翹學姐的同窗聯絡我,說有個小歌星看上了我的歌,問我賣不賣版權。”
陳文傑非常淡然的笑了笑。
陳文傑給老爹簡樸的解釋了一下。
他是千萬冇想到,本身的兒子自從和徐清焰鬨掰了以後,的確如同脫胎換骨普通。
“我出價兩萬出售一次版權,現在就看看她同分歧意了,如果她分歧意,那就一拍兩散,如果她同意,那就進賬兩萬。”
如果是金牌作曲家,一首歌能夠賣到十幾萬,乃至幾十萬,乃至還能夠和原唱歌手分紅,讓這一首歌變成現金庫。
周韻笑著說道。
能夠看得出周韻和這個二線歌手的乾係非同普通。
陳文傑笑著說道。
不過陳文傑隻在乎兩萬塊錢甚麼時候到賬。
“兒子,你甚麼時候買手機了?”
特彆是這幾個月,他感受陳文傑特彆有主張,有主意。
但是細心回想一下,他現在寫的這四首歌真的是可圈可點。
之前一萬塊的簽約費,再加上除夕節目標兩千五百塊,另有這幾天各個雜誌給他打過來的錢,現在他銀行卡裡已經有了三萬八千多塊。
“還是文娛圈來錢快啊,可惜這錢也是趕巧了,這類機遇可不常有,我現在缺錢,但是我更缺時候,我總不能和薑太公似的,願者中計吧!”
“你爹我有錢,不要你的錢。”
“周姐我天然是信得過的。”
“那就祝你早日寫呈征象級的歌曲,一飛沖天,到時候你手裡的這些歌曲的版權估計都能被炒到天價,你隻運營版權一年支出幾百萬乃至上千萬都不是不成能的。”
陳文傑滿不在乎的出言說道。
“對了,阿誰歌星買你版權出價多少錢啊?”
“那就多謝周姐的祝賀了。”
“賓果!”
“人家唱一次你就要人家兩萬塊,現在寫歌這麼贏利嗎?”
“下次如果她還想唱,那就再付我兩萬,如果我這首歌越來越火了,或者她把這首歌頌火了,下次如果再想唱,唱一次我要她十幾萬她也得認!”
很快遵循電腦操縱唆使,他簽完了電子條約,然後發到了周韻的郵箱裡,吃完晚餐,兩萬塊到賬!
“然後我給你一個地點,你把條約列印一式兩份,署名以後郵到這個地點,到時候她簽完實體條約,會郵回給你一份。”
既然談不成前提,那老子就隻寫不賣,我就掛在這裡,讓你們眼饞,噁心也要噁心死你們!
“電子條約我讓公司法務看了一遍,比較簡樸,冇有甚麼坑,你如果不放心,也能夠再找專業人士谘詢一下。”
陳文傑看著本身銀行卡裡多出來的兩萬塊錢,對勁的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