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玉拿出保溫杯,翻開蓋喝了一口,內裡的中藥還熱,趕快交給明總,說道:“吃中藥的時候到了,趁熱喝掉!喝完病就好了。”
白玉給明總擦了擦額頭上的汗,說道:“起碼奉告她。她的媽媽是誰,其他的不說也罷。”
“彆去了,我不會奉告她任何事情,我就來看看她住的處所,曉得她在哪就行了,我們走吧。”明總起家,坐上車,白玉跟著上了車。
白玉奪過手機,說道:“甚麼事情都聽你的,明美的事情不可。你如何越來越胡塗了?你到底要乾甚麼?跟我說清楚!你特長機是要打給誰?”(未完待續。)
或許明老是身不由己,或許是一時胡塗,這個傷疤他不肯揭開,就冇人能揭開。白玉信賴。明總當時必然不想拋棄女兒,不然他也不會又千辛萬苦的找回女兒。
身材稍感清爽一些,明總便和白玉辦理了婚姻登記,結婚的事情冇有對外公開,也不籌算大擺宴席,隻是兩小我簡樸慶賀了一下。登記後,明總最想見的就是女兒,但是打了幾次電話,明美都不接。
“我當初就不該讓她開書店,還覺得她就是玩玩的,開書店能有甚麼出息,大學都白讀了。那小子冇文明,我覺得明美看不上他,冇想到竟讓住一起了。”明總說得衝動起來,越說聲音越峻厲,身上冇了力量,樞紐疼痛起來。
明總歎了口氣,說道:“但是我不能這麼做!寧肯她恨我。我也不能說!這個奧妙我要帶進棺材,世上除了我,冇人曉得了。”
“應當是,傳聞隻要她和李國兩小我住。這倆孩子,不曉得是不是愛情了。”白玉臉上瀰漫著笑容,在她看來這是最好的了,明美早點結婚生子,說不定就能諒解明總了。
“我好了很多了,不喝了,不礙事的。”明總把眉毛一皺,他嘴裡苦味還冇散呢,就要再喝一杯中藥湯子,有些不甘心。
“那就留下來,等書店開業了,我送份大禮疇昔。買賣好了,明美不會想回家的。賠光手裡的錢,吃不上飯,就曉得回家了。明美小時候,隻要給點錢就不鬨我,隻要冇有錢就找我。”明總閉著眼睛,彷彿運營著甚麼。
“你看你,說說就發脾氣,身材要緊,我們歸去歇一會兒。家長把孩子帶到世上,養大成人就該罷休,你也有你的人生,不要乾與孩子們的餬口。”白玉幫明總揉揉樞紐,說這些話明總也一定會聽,但是白玉還是要表達本身的態度。
車子開到書店門口,愣住了,明總搖下車窗,問道:“這是明美的書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