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我現在會算命,你要信賴我的話,巧兒是你的小人,你給她買了屋子,她就會跟她表哥一起卷錢跑掉,阿誰表哥是她戀人。你把籌辦給她買屋子的錢打給我,我要開書店,大三頓時結束了,我要本身創業。"明美長這麼大,第一次跟爸爸要這麼多錢。
錢未幾,但是開個不大的小店也夠了,既然資金有限,那書店的書類就有限,就賣些教輔質料,出租小說、漫畫等讀物吧。
"你是巧兒嗎?"明美問。
"喂!明美嗎?你爸爸在開會,有甚麼事情,跟我說吧!"電話裡傳來一個女人的聲音,如果冇記錯,這就是巧兒,比本身還小一歲的情婦。
"甚麼屋子?我冇有說要給她買屋子啊,她奉告你的嗎?我為甚麼要給她買屋子,她就是一個淺顯員工,這個女孩不是甚麼好女孩,你不要跟她聯絡啊,彆把我女兒帶壞了。"明總想粉飾本身和巧兒的乾係,畢竟情婦比本身女兒還小,不是甚麼光彩的事情。明總但願在明美內心留一個正麵的形象,多少在女兒麵前還要點臉麵。
"哦,很好的來由,實在冇甚麼,我不活力。"現在的明美當然不會因為這個活力,但是當初的她真的是氣得想打人。
"爸,巧兒的屋子你給她買了嗎?"
巧兒氣得說不曉得說甚麼反擊,藉口有事,掛斷了電話。
兩個小時後,明美的卡裡進賬五萬。明美內心嘀咕,這個錢並不敷開店,不過冇乾係,有機遇再要,現在要做的是在黌舍四周尋覓合適的店麵。這時,明美接到了爸爸的電話。
明美聽爸爸這些話,感覺爸爸跟巧兒真是一起人,扯謊撒的這麼天然。"好吧,十萬,打過來吧,彆的事今後再說,我上課去了。"
吃完飯,明美把創業打算簡樸跟他說了一下,張文浩承諾幫明美找店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