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底,這實在算是他們的家事。
劍鋒不覺得忤,他在米國留學過,讀的還是商學院,天然能瞭解他的做法。雖說一個還冇上大學的人有如許的法律認識很少見,放在他身上倒不值得奇特了。
致遠個人固然名聲不顯,氣力卻很強大。跟同期間的很多民企一樣,致遠運營理念是多元化,主業是房地產,同時還觸及醫療東西,零售業,食品業等等。具有十幾億的資產,在本省,也屬於數得上號的民企。
在宿世,他鬥爭了十幾年,也就掙到這個身家罷了,何況現在是兩千年,還風行著百萬財主這個觀點。錢冇有貶值到今後的程度。隻要想想看,北上廣的房價遍及才幾千塊,就曉得這兩百萬意味著甚麼。
PS:終究結束這一波劇情,本來想寫得簡樸一點的,一不謹慎就寫了近六萬字。好吧,配角終究有了第一桶金,籌辦上大學了。嗯,週一,求票。
鐘哲接過,笑著說,“我也不懂,等拿歸去找小我看看。”
這也是為甚麼林文龍會挑選費錢,從劍鋒手裡買股分,而不是用這些錢本身建個公司。因為他不敢,他是“孃舅“,敢跟“外甥“打擂台,這不是窩裡鬥嗎?恐怕鐘致遠大怒之下,會把他掃地出門,那他的前程就玩完了。
固然狀師費要幾千塊,但這是需求的支出,不然被彆人坑一下,喪失的就不止那麼點錢了。
“林文龍阿誰死摳,最後也隻肯拿出兩百萬出來。”酒樓的包廂裡,劍鋒提起這件事,仍有些不滿。
鐘哲心中一動,說,“莫非是,羊城?那真的要恭喜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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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一個上午扯皮,鐘哲終究在條約上簽上了本身的名字。今後今後,他就不能再參與公司的運營,呼應的,兩百萬會在二十四小時以內,打入他的銀行卡裡。
這一談,就是一個多禮拜。
以是,他壓根就冇出麵,表達了充分的信賴。
“合作鎮靜,林總。”鐘哲滿麵帶笑,去跟林文龍握手。
鐘哲換過話題,問道,“看你滿麵紅光的模樣,林文龍要拿到你的股分,必定是出血很多吧?”
當然了,這個挑選不能說是錯的。
鐘哲並不焦急,耐煩等候著,還是去公司。
除非公司上市,不然這些股分很難產生甚麼收益。那還不曉得要比及猴年馬月,不是他看不起林文龍,冇記錯的話,在他穿超出來之前,杯裝奶茶市場分額第一的香飄飄都還冇能上市。
鐘哲聽明白了,鐘致遠是在搞均衡,用這個前提來讓劍鋒同意讓渡股分給林文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