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了這話夏振海當即就怒了,讓對方把話說清楚,吳經理也不歡暢了,心想你拿了錢還一副毫不知情的模樣,裝甚麼狷介啊,因而把張發找他的事說了出來,心想你既然非讓我說我乾嗎還要顧及你麵子。
夏媽遵循那人說的,在家裡又是殺雞又是擺貢品。最後夏振海的審判成果出來了,也不知是夏媽找的人起了感化還是拜大神拜出了結果,在冇有人證物證的環境下判了三年有期徒刑,緩刑五年,辭退黨籍。如許的成果已經算好的了。
接二連三的告發信引發了帶領的正視,打電話到訂貨的質料廠體味環境,對方找來當時和他們談條約的吳經理,吳經理承認給了夏振海三萬元錢,話裡話外流露著他是被逼的,他如果不給夏振海就不在他們訂定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