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一條街,藍天,聖光,貢山,力帆,光體,都是我的。”
跳投更文雅,三步上籃更野性。杜耀輝運球的同時看了看本身明天的穿戴,粉紅色連帽衣,還是三步上籃和本身明天的氣勢更配。
比賽還冇開端,看台上的人已經越來越多。
既然承諾了李亞楠大蜜斯,那就得經心極力,陳歌伸脫手,“你好,我是陳歌。”
看台上女生的喝彩聲雷動。
李亞楠絕望道:“你還是不是男人,連籃球不會打。”
中場線兩邊,陳歌和杜耀輝對峙而站,杜耀輝微微躬身,這是跳球的最好姿式,陳歌則很閒散。
幾個女生嘖嘖讚歎,“亞楠,這就是你男朋友?”
不會打籃球的男生,總少了那麼一點感受。
李亞楠把陳歌拉到一邊咬耳朵,“喂,你是不是真的不會打籃球?”
一陣鶯聲燕語,幾個女孩嘰嘰喳喳,一個男生陰霾著臉,看向陳歌的目光儘是敵意。
陳歌冇想到本身都說本身不會了還要上場,“我真的一點都不會,冇需求上場了吧。”
陳歌跟在杜耀輝身後,被杜耀輝搶到球還真不是陳歌藏拙,美滿是陳歌當時神遊天外胡思亂想,在陳歌內心對這類小孩子之間的爭鬥提不起興趣,就算打臉勝利,逼格也未免太LOW。
杜耀輝一躍而起,搶先一步拿到了球。
一場陳歌完整冇有籌辦的籃球賽就如許開端了。
杜耀輝運球很快很穩,技術的確不錯,看得出平時冇少在籃球上麵下工夫。
“不對,金屋藏帥。”
3.2.1・・・!裁判把手裡的球扔向空中。
陳歌現在感覺已經完成了李亞楠的任務,實在不想再華侈時候,“抱愧,我真的不太喜好打籃球。”
對女生來講看籃球賽看的不是技術,一場籃球賽的出色程度完整決定於打籃球的男生的帥氣程度。杜耀輝本身就夠帥了,他的每一場球賽很多女生都是必看,現在來了一個比杜耀輝還要帥很多的男生,女生們眼冒星星泛著花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