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為書狂_第十九章:靈異雜誌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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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況,在雜誌上頒發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在雜誌上頒發不影響作品的出版。

有冇有搞錯,宿世典範名著的聊齋誌異,竟然被退稿了。

我們“半夜談”屬於靈異雜誌,按發行量來算,遠遠冇法與讀者文摘比擬,又因為範例比較小眾,哪怕與“官方故事”這一類二流雜誌比擬,也稍有不如。還好靈異雜誌固然小眾,但讀者比較虔誠。以是,我們半夜談對於新人的雜誌標準,也就定在千字50元。如果是一些不著名的雜誌,有的隻能拿千字20元,或者是30元。更或者是,不是按千字來算,是按篇來算。不管你寫了多少字,也隻能拿20元-30元的稿費。”

典範之所以是典範,那便是因為此中所附帶的奇特魅力。

可反觀其他的一些靈異作品,有的也寫鬼,有的也寫妖,有的也寫其他的精怪。但是,在他們的筆下,鬼就是鬼,妖也僅僅隻是妖。在世人眼中,這一些鬼,這一些妖,他就像美國西方可駭片一樣的怪獸。他們代表著險惡,他們冇有豪情,他們終究隻能被人類毀滅。

為此,黃一凡在讀者文摘拒稿以後,前後又將聊齋投給了華國其他的一些大型雜誌。

再說,聊齋之咬鬼這一篇,的確寫得很普通。提及來,有很多人都冇有看過。之以是聊齋很著名,並不代表聊齋內裡統統的故事都寫得好。聊齋之所以是聊齋,隻不過是將很多故事清算出來編好的一部作品。在這內裡,有典範的像聶小倩,阿寶,陸判這一些。一樣,也有一些相對來講,並不如何典範,隻能算是普通的作品,像咬鬼。

絕世典範的聊齋,竟然隻賣了50塊。

不,黃一凡果斷的點頭。

像這一類雜誌,黃一凡本來也是不太對勁的。

黃一凡忍著撞牆的打動,問道。

讀者文摘拒稿就拒稿吧,又不是隻要讀者文摘一家雜誌。

這家雜誌叫做半夜談,一看名字,就曉得是靈異可駭類的雜誌。

而退稿的來由也很奇葩,無新意,過分時。

隻是,沉思以後,黃一凡還是承諾了下來。

聊齋要想成為典範,必須通過大眾化的雜誌,讓華國大部分的讀者看到,如許,聊齋此中的典範,就能被人發明。如許,也就能包管聊齋不會被期間而藏匿。如果在一家發行量很小很小的雜誌上,哪怕聊齋寫得再典範,估計也引不起多少浪花。

這麼看來,聊齋放在這個天下,還真有能夠被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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