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浩民對千尋的獵奇心實在是不成按捺了,如許一個讓大才子求之若渴的小丫頭,她的嗓子到底是有多逆天?不可,必然要在明天稟開杭州之前,聽一聽她唱歌。
“一點也不費事,我曉得那邊空著幾個房間,帶有廚房和衛生間。那整棟樓都是漢風傳媒的財產,空著也是空著。並且,這隻不過是簽約今後,我們對千尋的攙扶條目中的一條,彆的一條是預付十萬元RMB給千尋。這十萬元不消還,到時候公司會從千尋的演出、專輯等收益中扣除。”
金浩民瞪大了眼睛,不成置信地看著令狐秋。
與西歐的成熟機製比擬,中國的“賣身契”形形色色,曆經了滄海變遷,其間,笑話不竭、大話連篇,一紙合約把持在公司老闆手裡,與藝人上演的雙簧戲是悲是喜,彷彿文娛業的晴雨表。比方蔡依林的平價“賣”身,天價贖身;韓庚的十三年合約期以及“不準抱病、不準消逝”的好笑製約,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賣身契”,一個苦大仇深的詞。在宿世,中國文娛界20年來,每個藝人身後都有過起碼一張“賣身契”,滿紙酸楚淚,都是故事裡的事。激發了無數的緋聞與官司,充分了報紙的文娛頭條,卻也折射出“賣身”機製的混亂。究其啟事,一個“利”字罷了。這個好處連絡體讓文娛圈成了“冇有永久的仇敵,也冇有永久的朋友”的圈子。
B級條約實際上就是傳說中的“賣身契”。
金浩民斜著眼睛早就看清了董千牧竄改的那些條目,悄悄心驚,這哪是新人合約,除了分紅比例公司要偏高一些以外,在束縛力度上,特麼的一線明星也不過如此了吧!看來,這狐狸精對令狐秋的看重,但是從實際解纜的呢。
看到千尋媽媽不幸巴巴的模樣,董千牧點點頭,冇有強求千尋去石城:“那就不去石城,我跟公司籌議一下,你們搬去處事處那邊住好不好?那邊離張傳芳教員近,千尋勤奮一點,每天都能夠去請教。”
“當然,我找了她很多天了,金總,你是冇有聽過她唱歌,等過幾天,你會發明,中原最年青的天後,就是我們的千尋mm!她會在我的比賽中,作為助唱出發!”令狐秋有宿世無數的歌曲寶藏,以是他有信心100%的將千尋的上風闡揚出來。
甄如鐵傳聞是令狐秋促進的這樁事,那裡會怠慢,雷厲流行的直接讓條約部的人當即解纜,務必在傍晚前趕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