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郎已然是十五歲了,而貞娘也是十六歲了。兩人就想到,剛退學的時候玩過家家時的拜花堂的事情。
貞娘也如許想:本身若真是女子,必然要嫁給賽郎。
可員外聽到這事情,氣到不可!冇想到一向和本身閨女玩的竟然是個男人!死活都分歧意兩人的婚事。
她也想,我固然打扮得是個男孩子,但我實在是個女子,那樣的話,我跟貞娘一起玩,也冇有甚麼大不了的啊!
這可不是平常的小禮品。
賽郎曉得本身這學業完成以後,也該“待字閨中”,不得常常出門了。便找到了貞娘說:“今後我們也就不能再常見麵了。不如我們結拜做姐妹好了?”
隻是時候漸漸疇昔,兩人漸漸地長大。
那貞娘就想,我固然打扮得是個女孩子,但我實在是個男孩子。那樣的話,我跟賽郎這個男孩子玩,又不是甚麼有感冒化的事情,為甚麼還要在乎彆人的嘲笑呢?
因而趕緊擺手說道:“不不不,要不我們還是結拜兄弟吧?”
貞娘就想了,我是個男的,他也是個男的,如許兩個男人結拜成姐妹,那不就是鬨了大笑話了?
正所謂無巧不成書。
但是左爭右爭,也冇說出個以是然來。誰也冇點破這點小奧妙,便隻好不在乎這些小細節,直接就隨便結拜了。
時過好久,兩人終究忍耐不住思念,於一日偷偷相見。半夜時分,荷花塘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