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叔叔好!我是高雨晴。您還記得嗎?”幾年冇見,高雨晴為製止難堪,先自報了家門。
“嗬嗬!如何能不走。家都在b市呢!不過此次返來,還真能留下幾天。”方爸話雖如此,但想想老爹老孃對故鄉的懷念,他真的於心不忍。但是對此又冇有甚麼好的體例。隻能閒暇時帶他們返來看看。
“我肯定我不熟諳你。嗬嗬!認錯人了!”
裝!裝!用力兒地裝吧!
“叔叔,這下是不是就不走了?”高雨晴不美意義直接問他們能住多久,隻好拐著彎的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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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宇任她換著本身的手,也不說話,定定地看著她。越看,越感覺熟諳。
“方宇!方宇!你這個臭小子。又跑哪兒去了?”
呸!冇忘纔怪!之前都是喊本身老媽嬸嬸的,現在都喊高姨了。這還算冇忘啊!
接過鞋子,高雨晴看向方宇,見他一言不發,有些迷惑地看著本身。忍不住問道:“如何?這才幾年冇見就不熟諳了?”
高雨晴笑著點點頭。“嗯。”
“你們熟諳?”
高雨晴說完就走。這小子蹬鼻子上臉是吧?不給他機遇,看他還如何上!如果說這不是方宇,打死她都不信賴。就方宇阿誰調調兒,就方宇阿誰長相,化成灰她都認的。
本來就在鎮上住了一段時候,算是全了家裡兩個白叟的思鄉之情。這走之前,就想著見見老朋友,逛逛市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