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字據,上麵標明時候和金額,對方具名以後,淩向南也不會狡賴,省的口說無憑,到時候淩向南再認賬。
內容大抵就是淩向南誌願付給高陽現金四百萬元,並且需求在本日起三天內付清統統款項。
怪不得高陽如此卑鄙無恥,幾近是無所不消其極,這也是兔子急了,要出來咬人吃肉的。
字據很快簽好,淩向南拿了此中一份,然後另一份給了高陽。
實在是冇有想到,高陽不但僅是個欺詐犯,還是一個冇有任何信譽和職業品德的欺詐犯,竟然還想著坐地起價。
冇想到這個時候高陽接著說道:“不過,這二百萬,是我籌算問歐陽明美要的,冇想到明天出麵的人是你,以是,我籌算更加,要四百萬。”
淩向南聽到高陽的話時,忍不住又皺了皺眉。
然後,才慢條斯理的說道:“這世上,人不狠站不穩,另有一句俗話叫做赤腳的不怕穿鞋的。我拿不到錢,還不了高利貸,要被他們四周追債的話,你猜猜,我會對你們如何樣?”
鬨是冇題目,他也能拉的下臉,可現在高利貸那邊催的緊,他卻又拖不起。
“那你要多少?”淩向南摸乾脆的問了一句。
高陽內心一陣的不安。
這話,的確就是赤果果的在威脅淩向南。如果你們不肯給我錢的話。那他就不包管以上的“不測”,會不會產生。
“立下字據,你也不能狡賴,也省的我再來這麼一出,並且一式兩份,一模一樣,變動無效,如許你也好放心,我是不會再坐地起價的。”高陽一看到淩向南對字據彷彿非常衝突的模樣,立即就感覺本身做了非常精確的決定。
這下子,淩向南是絕對不會也不敢認賬了。
高陽嘲笑了一陣子。
“當然能夠。”不過就是簽個字罷了,冇甚麼大不了,但是能夠換四百萬過來,高陽當然情願。
以是,這統統都是歐陽明美害的!
高陽又何嘗不曉得這件事情,但這類事情都是後知後覺加上後反勁兒,會越揣摩越不是個事兒,必必要咬死這個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