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林爸林媽返來,一下子就瞥見林末懷裡的小孩兒,身上一片片的青青紫紫,嚇了一跳。
“能夠,這個我們還是能夠決定的。”孟警官立即承諾了,給了林末他們兩小我的手機號,便讓林末帶著孩子走了。
說完,也不管前麵詰問的兩小我回了宿舍。
放下電話。
“嗯,也多虧了阿誰男同窗,從四輛車的追逐裡逃出來,還將對方的車撞成那樣,老孟你是不曉得我們局裡那些年青的警官有多崇拜的,若不是我攔著都想去問問人家如何練的,確切挺短長的。”他們縣裡很少有大事件產生,這件事情還遷出人丁發賣的案件她如何能夠不記得。
又開端訂機票,清算了一下揹包,這才停下來。
“她真的隻要十六歲嗎?”
這邊兩個警官會商著林末,而林末那邊已經開端犯愁了,前次的事情因為和她冇有多大的乾係,車不是她,開車的也不是她,更冇有受傷,以是錄了個供詞就返來了,她也就冇有和林爸林媽訴說這段經曆,但是現在莫名將孩子帶歸去還是得先想好藉口。
“對,是我,現在便利接電話嗎?”
“喂,林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