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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09年,中心也存眷到這一個題目了,出台了《關於加強縣委書記步隊扶植的多少規定》,要求縣委書記的提拔任用需報經省級黨委常委集會審議。
各省分主動呼應,在2009年7月前就落實了這一要求,將縣委書記提拔任用權收歸省級黨委 。這一行動從底子上竄改了縣委書記的提拔任用格式,是自1983年體製實施後的嚴峻竄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