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官場筆記_第193章 自首(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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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道:“方纔徐勃已經帶人去張世彬家中把張峰帶走了,我想也有人去了你們家,現在冇見到你們,估計已經調查到你們在我家裡。”

於水生起家看了麵前排的常委樓,徐勃住的屋子燈還冇開。

正在於水生擺佈難堪之際,柳合省的電話打了過來。

不能讓她兒子去下獄,這纔是於水蓮最實在的設法。

“我如何不救?讓耀兒去自首不是救他嗎?現在的環境,這已經是最好的體例。”

以是現在的於水蓮是千萬不能接管他的兒子有汙點從而落空成為帶領乾部,從而落空把握權勢的機遇。

本身這個初中畢業生都能通過函授學曆獲得公事員身份,現在貴為富水縣衛生局副局長,本身老公吳磊一個小學教員能夠成為縣煤炭局的常務副局長,不都是因為哥哥於水生和他老嶽父柳合省這些年的權勢嗎?

已滿十四週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用心殺人、用心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滅亡、強姦、擄掠、發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傷害物質罪的,該當負刑事任務。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法,該當負刑事任務。

哭著說道:“哥,這但是你親外甥,你如何能見死不救呢?”

劉強強和張峰現在都已經滿了十六週歲,固然吳耀還差四個月才滿十六歲,但是遵循刑法的規定,

哪一條都是於水生不能承擔的。

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週歲的人,犯用心殺人、用心傷害罪,致人滅亡或者以特彆殘暴手腕致人重傷形成嚴峻殘疾,情節卑劣,經最高群眾查察院批準追訴的,該當負刑事任務。

“不可,我分歧意,我不能讓我兒子去受阿誰罪。”

於水生的話剛說出口,於水蓮就炸鍋了。

“不想讓他去享福,你們早就應當教誨好他,現在犯下這麼大的事,全省都在存眷,你能有天大的本領把這事蓋疇昔嗎?”

於水生也被mm這話氣笑了,:“我是縣長,但是我是富水縣群眾當局的縣長,不是於家一家人的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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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敢不勇於水生也不曉得。徐勃的行事氣勢他也揣摩不透,但是一旦徐勃帶人到家中來,那就被動了。

固然刑法還說了,對這些被究查刑事任務時不滿十八週歲的犯法懷疑人該當從輕或者減輕懲罰,但是那也是一個畢生洗不掉的汙點,且吳耀一旦被判了刑,今後將於乾部身份無緣了。

嗬!

這也是於水蓮千萬不能不能接管的,固然現在家裡的錢已經夠兩三代人躺著吃喝,但是權勢這個東西比錢更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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