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腐臭!社會在出錯!上層的人享用著財產,底層的群眾在抽泣墮淚!”
不過是指導門生們的仇恨,李江山挑選的是1999年的一起殺人案,這個案子民憤極大,更是日本少有的判處未成年人極刑的案例。
“我不平啊!上天不公!”
冇人禁止這個抽泣的女生,因為其彆人也感遭到了壓抑與悔恨。
“最可駭的是,那人認罪了,但法律卻冇法製裁這類人!軌製上的毒害,比殺人犯還可駭!今後今後,法官判刑時都會以此為繩尺,未成年人,真的殺人不需求償命了!”
有很多人在就教著法學部的門生,日本的法律竟然如此?這麼放肆可愛的人都能脫罪?
李江山曉得這裡應當加把火,他大吼道:“諸君!這是未成年人庇護法嗎?那死掉的未成年人誰來庇護呢?這明顯是――未成年人渣庇護法!”
但是,事情的停頓可冇那麼美好:“就是這類小門生都騙不到的謊話,竟然被法庭承認了!法官判處他無期徒刑――但是!隻需求履行八年時候!因為!他是未成年人,最長八年便能夠弛刑出獄,以是他纔有恃無恐!”
麵對混亂的人群,風紀委員也有點頭皮發麻。東雲芳子神情穩定,平靜的收回指令,把部下全派出去保護次序。
“這是令人髮指的罪過,但更過分的是法庭上罪犯的放肆言辭。他辯稱:‘我覺得隻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複生。以是身後對屍體的性行動並非汙辱屍體,而是一種起死複生的典禮。’”
當下,就有幾個熱忱的門生一個箭步衝上舞台,李江山猝不及防的被撲到,被幾個女門生壓在了上麵。
純真的門生們緊緊握著拳頭,他們對罪過的悔恨,一點兒也不比彆人少。這類人渣敗類,作出瞭如此罪過還不算,竟然把持司法,逃脫了製裁!
“――這類無恥的話,為甚麼他說得出口?莫非不曉得這是決定本身運氣的法庭嗎?在給老友的信上,則說出了他真正的設法:‘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可巧碰到一隻敬愛的母狗,公狗自但是然的就騎上去了,如許也有罪嗎!?諸君,我會很快出獄的,籌辦昌大的派對歡迎我吧!不然就殺死你們哦。’”
冇想到他竟然另有這個本領,竟然會這麼出色……
他們為甚麼要反動?恰是因為對社會上各種醜惡征象的不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