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南春我喝過很多,遠遠比不上茅台。”萬千紅說,“這個彷彿是劍南春的原漿,一點都冇有勾兌過那種,然後在非常合適的處所經心儲存了三四十年,以是纔有這麼好的味道。真是太好喝了,張總,我和你打個籌議,你彆全買光,留幾瓶給我,做鎮店之寶。”
張利華撓了撓頭,“我一貫不如何喜好喝酒,這方麵可真不熟諳人。。”
“這個……”黃文斌有些躊躇,要不要說實話好,“還挺多的,光是開了的這些,劍南春就有十幾瓶。”一箱是十二瓶,開了一瓶,另有十一瓶。當然剩下的幾百箱內裡,另有多少劍南春,黃文斌就不曉得了。
“這點我也曉得,這些日子我都很儘力的去插手各種酒菜,還請人來用飯。但是年底大師都很忙,請不到甚麼重量級人士列席。”張利華愁眉不展。
丁詩詩去廚房把劍南春拿了出來,身後還跟著一個二十**歲的禦姐型美女,穿戴女仆服端著酒杯。兩人把東西放到客堂中間的桌子上,萬千紅一看就認了出來,“這類包裝,起碼二十年以上的極品劍南春!”
“丁老闆您隨時能出國,買洋酒當然輕易。”萬千紅訕訕地笑了笑,冇體例辯駁,“不過白酒的話,我們那有五年陳的茅台,另有五糧液原漿,包管都是酒廠正品,支撐電話考證。”
“二十年?”丁六根哈哈大笑,“加一半。”說著倒了四杯酒出來,給張利華,萬千紅,黃文斌各一杯,本身麵前也放了一杯。
“我感覺光是酒,結果冇這麼大?”張利華問。
“要請人喝酒,起首你要有好酒,你光是拿些通衢貨出來,彆人一聽就冇興趣。”丁六根說,“現在飯局酒局這麼多,主賓當然是跑不掉,但是陪客就不一樣了,列席哪個不列席哪個,得看哪一個飯局好玩,有噱頭。宴客的話,一頓飯就要耗損一個早晨,隻熟諳一個主賓兩三個陪客,那多冇效力。可如果你有好酒,來的人就多了,效力能大大晉升。”
“真是好酒!”張利華說,“幾年前我在都城喝過一瓶四十年的茅台,彷彿還比不上這個。劍南春這麼好喝的嗎?之前我都冇試過。”
“丁老闆,您如何能這麼說呢。”萬千紅賠笑說,“我們那兒有很多高階酒的,洋酒的話人頭馬拉菲,白酒的話茅台五糧液。特彆是茅台,我們市隻要三家酒行有茅台廠的代理資格,我們君寶是份額是最大的,其他兩家加一起都冇有我們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