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裡,陳定原也有些摸不著腦筋,沉聲道:“這些事情我也不太懂,你等一下,我給你問問陳雄大哥,他常常買腳本的,應當明白。”
“如果原著作者未滿十八週歲,甲方有絕對權在影片中變動對方署名,以達到庇護的目標,原著作者無權乾與。”
陳芸聽了事情顛末,柳眉頓時倒豎起來,“他們這不是欺負人嘛!不給你署名,我們就打官司,那是你辛辛苦苦寫的,憑甚麼不給你署名!”
“不對,肖平,出甚麼事兒了,你跟媽說!是不是有人欺負你了!”
電話裡收回的“嘟嘟”聲,肖平一臉利誘地將手機揣好。
安安影視公司從一開端,就冇籌算給肖平署名權,纔在條約裡加了這一條,特地用一些淺近的字體。
架不住母親接二連三的問話,肖平把事情都奉告了陳芸。
“趙秘書,我感覺這件事情很嚴峻,冇有給我署名就代表我落空了署名權,這對我來講是一件很震驚的事情,我但願你們公司能夠遵循條約實施,前麵就不管了,前麵的電影裡必須加上我的名字。”
瞥見母親發飆,肖平從速安撫了幾句,硬把活力的老媽拽出房間用飯。
陳芸一眼就看齣兒子不對勁,迫不及待地張口扣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