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更天生為李樂以後,每次見“哥哥”李曉妒忌發酸的眼神都汗顏,看著這張熟諳的怨婦臉,他如何吃的下去。
出了公寓樓,因為腿腳抽筋而踉蹌的行動順暢了些。年青人跑出小區,看著四周熙熙攘攘的人群,呆住了。天下之大,那裡纔是他的家,他的港灣。
“把錢都交出來!”一個粗嘎的聲音打單到。
“咕嘰。”
為甚麼?為甚麼?老天爺不公!這是李曉最後的絕唱。
……
――哦!本來現在我是李樂!這就說的通了。
是像李樂那樣霸道在理的紈絝,還是李曉本身的謙讓?
他當時也嘗試抵擋,可惜……每次都是以失利告終,李香蓮總能讓他屈就。
“媽,……我冇事!”冇錯!是“樂樂最愛吃”,現在他成了樂樂,在彆人眼裡,樂樂對桃子不熱忱就是不普通。
乃至他的屍身都無人問領。
“……大哥!我給您,您先把刀挪開點,”李曉聲音溫和的承諾暴徒,還趁便提了一個無關風雅的要求。
朝馬路右手邊走去,那邊有一家拉麪館,每次李香蓮來,他就會去吃一次牛肉拉麪犒勞本身,此次天然也不例外。
那是他十八歲的春季,他和弟弟李樂因為桃子的事吵架。分桃子時李樂比他多兩個,但是李樂比他吃的快,吃完了,就要槍他的桃子。阿誰時候他還是打動的少年,見弟弟槍他捨不得吃的桃,對調皮弟弟“啪唧”兩巴掌打得弟弟大哭!以後李母聞聲而來,看到弟弟哭,二話不說,用鍋鏟打他的頭,以後還留了疤。
“吃個桃,樂樂就高興了!”李母用本身奇特的體例體貼小兒子。
“媽,先給哥哥吃吧。”李樂推拒李母伸過來的手。隻要想到這個女人宿世的德行,他如何能夠漫不經心的收下桃子,……接過了,就是諒解,就是既往不咎。
蹲在牆角的青年滿臉青腫,眼神絕望。他低著頭,雙手抓著頭髮,神經質的拉扯,彷彿感不到疼一樣。
……是的!冇錯!他不再是之前的他了,他重生到十四年前,十四年前的阿誰分桃的季候。
李曉溫馴的搖了點頭,彷彿在說:“冇有了,大哥!我的錢都在這裡了。”
兩天後,還是無人問津。李曉的雙腕能夠見到白骨。李曉不由有些自怨自艾,本身平時如何未幾交幾個朋友,碰到這類環境也有人幫個忙。
“纔不會呢!弟弟快來吃桃子。”李曉也裝模樣的催促。
李樂的房間潔淨溫馨,一點都冇有李家其他處所的臟亂。他躺在茶青色的床單上,看著屋頂的吊頂,彷彿要盯出花來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