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溫馴的搖了點頭,彷彿在說:“冇有了,大哥!我的錢都在這裡了。”
“媽,……我冇事!”冇錯!是“樂樂最愛吃”,現在他成了樂樂,在彆人眼裡,樂樂對桃子不熱忱就是不普通。
“吃個桃,樂樂就高興了!”李母用本身奇特的體例體貼小兒子。
獨一的遺憾就是他重活的身材不是本身的,讓他很不適應。李母李父的愛讓他不適應,李曉對他的仇視讓他不適應。
看著寶貝兒子無精打采的模樣,李母體貼的問到:“……樂樂,如何不歡暢了?你不是最愛吃桃子嗎?”
“好,冇有!冇有!是媽瞎扯。……哎!兒子你臉上如何有蚊子包,是不是粗心冇把帳子放下來?”李母回身去拿風油精,十秒鐘內返來,將瓶子倒著在他臉上點了幾個點。
那是他十八歲的春季,他和弟弟李樂因為桃子的事吵架。分桃子時李樂比他多兩個,但是李樂比他吃的快,吃完了,就要槍他的桃子。阿誰時候他還是打動的少年,見弟弟槍他捨不得吃的桃,對調皮弟弟“啪唧”兩巴掌打得弟弟大哭!以後李母聞聲而來,看到弟弟哭,二話不說,用鍋鏟打他的頭,以後還留了疤。
……
“……好吧,先給李曉一個。”李母有些遊移,但是看著兒子不歡暢的神情,她讓步了。從果盤裡挑了個最小最青的桃子放在果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