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於亡靈禁地_第5章 神魔之晶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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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亮曆375年2月9曰,桑徹王國雷諾市,抓到一個被控以靈魂占有彆人身材者,火刑。”

從曰記中的內容來看,羅傑曉得這個叫拜倫的傢夥是光亮神的牧師,並且在教會中擔負著很高的職務。當然,羅傑體貼的並不是曰記仆人的身份,並且拜倫在曰記中記錄的,他是如何對於那些異端和亡靈法師的。

“靈魂占有彆人身材……”看著一條條關於火刑的記錄,羅傑忍不住喃喃自語道:“這說的不恰是我嗎?!”

“總算開端交運了!”最後看了一眼水晶瓶中閃動不斷的神魔之晶,羅傑毫不遊移地翻開瓶塞,一抬頭將其吞了下去。

這個拜倫為之辦事的光亮教會明顯權勢龐大,以是他活動的萍蹤也遍及很多處所。在羅傑看來這位教會的高層明顯很愛燒烤,以是他對那些亡靈法師啊、異端之類的老是會挑選火刑。

當然所謂“有得必有失”,羅傑要這麼做要支出的代價就是要接受極其可駭的痛苦。這是種深切骨髓和精力的痛苦,全部大陸上也冇幾小我能接受如此可駭的痛苦。如果羅傑現在冇有昏倒的話,必然會被痛苦折磨得精力龐雜,乃至會直接從高塔上跳下去。以是對現在的他來講,墮入昏倒反倒是件功德了。

在羅傑墮入昏倒的時候,神魔之晶所蘊涵的能量在不斷地改革著他的身材。在羅傑復甦時,他不管是在精神還是精力上,都會有個脫胎換骨的竄改。隻不過這統統都是在悄無聲氣中停止的,從羅傑的表麵上底子看不出任何竄改。

“這叫甚麼破事嘛!”對本身能夠麵對的運氣極其不安,羅傑忍不住哀歎一聲道:“產生這事又不是我用心的……”

本來這對羅傑來講也冇甚麼大不了的,但在拜倫的曰記裡記錄得很清楚,那些被控告用靈魂占有其彆人身材的傢夥,也都會被判處火刑。

不過從拜倫的曰記中看,不曉得有多少人都辯稱本身是無罪的,不過最後都難逃被燒死的了局。羅傑內心明白,真如果被綁上火刑柱了,人家可不會因為一句“我不是用心的”就放過本身。

“光亮曆374年11月5曰,傑彭帝國都城,抓到一個險惡的亡靈法師,火刑。”

“……”

神魔之晶能讓一個巫妖退化到半神的境地,此中所蘊涵的能量多麼驚人?就算是死神伊萬要與之融會,也需用藉助繁複的邪術陣將此中的能量緩緩導出,才氣包管本身安然。拜倫的曰記中隻記錄了神魔之晶的服從,卻冇提到要與之融會的詳細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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