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綾呆了呆:“我,陪你,出去玩?”他們彷彿還冇熟到這類程度吧。
報告的是一個下著雨的午後,身穿白裙的女孩孤傲地思念戀人。她單獨一人斜靠在落地玻璃窗前,用指尖一遍又一各處刻畫戀人的名字。一筆筆,在冰冷的玻璃上,在沉寂的氛圍中,寫出深埋心底的思念……
她自暴自棄地想。
夏綾感覺,獲咎衛韶音的人不是鳳琨,是她。
“喂?”她冇好氣。
“彆!”他話還冇說完,夏綾已經判定禁止,“你彆來找我!我陪你去南山!”她的確想哭,這都甚麼跟甚麼啊,真要讓他過來,他絕對會用心招搖得滿城皆知,到時候她的名聲還要不要了?
麥娜姐那天固然用的是激將法,說出來的話卻大差不差――這麼些年來,鳳、衛二人固然號稱雙璧,總的來講,是鳳琨的排名要比衛韶音高上那麼一些些。同時推出的單曲,凡是環境下,鳳琨的銷量會更好些,在媒體評價方麵,也是鳳琨更高些。
衛韶音冇夏綾如許的煩惱。
他氣定神閒地坐在駕駛座上,看著她做賊一樣鑽上來,唇角忍不住勾起一絲不易發覺的笑。這個女孩子公然很特彆,低調,不趨炎附勢,很合他的胃口。
電話那頭,厲雷極具魅力的聲線傳來,帶著點降落笑意:“如何了,小美女,火氣這麼大?”
還不如就遂了他的意,就當……加班了。
夏綾隻感覺一個頭兩個大,模糊想起,當初簽出道條約時,譚英那傢夥確切叫她記得感激厲雷來著。她覺得隻是句打趣話,冇想到人家大BOSS還真就等著。
“你如何不說話?”大BOSS不依不撓。
她一向記得,小時候在孤兒院,夏雨用病得浮腫的小手悄悄地拉著她的衣角,軟軟地、一聲聲叫姐姐的模樣。當時候的夏雨是多麼年幼啊,會為一顆糖歡暢上好幾天,可厥後,就算她把金山銀山堆到她麵前,她也能不動聲色地把本身這個親姐姐推落深淵。
“是啊,”厲雷理所當然地說,“你能這麼快就出道,也不想想是誰的功績。連譚英都叫你感激我呢,你都不曉得表示一下,陪我出去玩如何了。”說著說著,竟然有點兒委曲。
對於最好新人獎,夏綾並不固執,乃至一想到要和夏雨合作,心就模糊作痛。
可夏綾不想去:“BOSS大人,我身材不太舒暢,你還是找彆人吧。”
“我練歌呢。”她仍然冇好氣。
夏綾不肯再遇見她,不是因為讓著她,更不是因為爭不過她,而是因為,每次麵對她的時候,總會想起那些痛徹心扉的舊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