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休張大了嘴巴,心頭憋著一股知名的邪火。
恰好這個時候童休還冇反應過來,持續指著本身的臉頰大喊小叫道:“這是個非常傷害的瘋子,他手裡有槍!”
話說到一半,方家業又望向了童休,問:“你是從幾點鐘到達萬源大旅店泊車場,又是幾點鐘分開萬源大旅店泊車場的?”
方家業的話說得比較委宛,但童休近年來常跟體製內的角色打交道,如何能聽不出這句話裡頭的對付意義?他一瞪眼,說道:“你如何回事?這是綁架案哎!這是涉槍案哎!!你這是在玩忽職守知不曉得?!”
“我曉得,用不著你來提示。”方家業淡淡的看了他一眼,不等他把話說完就已經打斷了他的話語。究竟上方家業本身也非常清楚,這個童休擺明就是喝高了,不過人家能跟常務副局長聯絡上乾係,又是開著一輛代價百萬的豪車……歸正這類事兒也不歸刑警隊管,能當看不見就當看不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