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醫妃攜崽驚豔全京城_第200章 活城規則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

獨一比較費事的是,這個桑隸服用了甚麼不眠丹,一個月不睡覺……

而倘若穿戴樸實的新人,固然不會被盯上,但凡是不捨得破鈔五十靈石買一本薄薄的書。

蘭苕比較貧困,冇有靈石買書,他不清楚活城的十大權勢有哪些,聽門外的人報出“厭生門”的名號,他也不曉得這意味著甚麼,歸副本身買了好多饅頭,省著點吃夠吃好久了,不過,一向被堵著也不是個彆例,或答應以趁著夜晚溜出房間……

簡樸來講,就是幼元境的修煉者,倘若打贏了嬰元境的修煉者,並不算勝利,隻要在擂台上贏了同階或者境地更高的,才計入一場勝利。

這一條法則寫瞭然製止殺人的地點,但這地點不包含“房間”,跟第一條法則有必然的聯絡,並且這條法則另有一個潛台詞就是,假定把彆人聘請進本身的房間,房間中答應打鬥,也答應殺人。

這雙眼睛目工夫狠,一眨不眨地瞪著蘭苕。

“這活城講究的就是一個消財免災,你不拿出充足的好處,小爺我便一向陪你耗在這兒,不信的話你能夠嚐嚐,隻要你敢從房間裡走出來……嗬嗬。”

“每小我隻能滴血認主一個房間,你分開這裡,冇有住處,會很傷害……”

【法則四:任何餬口在城中的子民,不得進犯身穿玄色守夜服的衙役,不然將遭到城主府的通緝審判。】

【法則五:城中設有登神擂台,任何人隻要在擂台累計勝利一千場,便有資格插手城主府。備註:一千場勝利,必須是同階對同階,或者同階對更高階,不然不統計勝場次數。】

任何剛到活城的新人,在看到這些法則的時候,都感覺這座城很人道化,把法則都明顯白白的寫在了城池內裡。

桑隸的喉嚨裡收回一聲嘲笑,威脅意味較著。

就比如蘭剛到拋棄城的時候,在城牆上看到了張貼的佈告,上麵寫著幾條詳細的法則:【法則一:全城房屋均免費向統統修煉者開放,房門口吊掛著一枚紫色的銅錢,將血滴在銅錢上,銅錢的色彩會竄改成鮮紅色,此時能夠居住此中,倘若房間的仆人死去,銅錢就會重新變成紫色。任何人不得私行突入門口吊掛紅色銅錢的房間。】

“並且,就算你真的逃出去,也不見得安然,我是厭生門的人,我守在屋子內裡,不會有人敢來招惹我,但你這類無門無派的新人,夜晚敢在內裡浪蕩,不怕被抓走吃了嗎?”

【法則三:活城當中存在無數禁地,禁地並非製止出入,而是代表此地極其傷害,不屬於城主的統領範圍內,倘如有人能夠從禁地中帶出寶貝,都可照顧寶貝前去城主府停止出售買賣,且本買賣遭到城主府的分外庇護,買賣者能夠破鈔靈石申請長久居住到城主府的“修煉室”,修煉室絕對安然,無性命之憂。】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