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怏怏地吃完飯。大舅就說:“趁熱打鐵,從速去你家一趟,找你婆婆說說,不然說不定過幾天她就不認賬了。”
實在,上輩子周遭聽她媽講這些舊事的時候,還跟她媽會商過,姥姥不該該禁止閨女嫁在本村。
二舅也附和大舅的話:“小梅,不是我說你,你性子就是太軟了,像你婆婆那樣的人,你就得豁出臉麵去狠狠治她一回,逮住她一頓胖揍,看她還敢不敢了。”
還冇等姥姥做好飯,二舅和二舅媽拉著一車地瓜回家了,隨後大舅伉儷也返來了。
家裡有三個女兒,當兒子還能會做飯?周遭媽說她還不到十歲就給家裡人做鞋做衣服穿。做飯、打掃衛生是大姨的活;小姨就帶著弟弟玩,每小我都有合作。葉芳和葉梅乾完這些,還得去隊裡推小車、掘地,都能當男人使了。
人冇有前後眼,誰又能夠瞻望將來?周遭偶爾想起就會在心底嘀咕:姥姥給她媽找個那樣的婆家,整日受氣不說,最後還不得不離了婚。不曉得她有冇有悔怨過冇將閨女嫁給秦書記?
葉東、葉南是周遭的表哥,是大舅家的兩個孩子。葉東僅比葉南大一歲,葉南又比方圓大一歲。周遭小時候住姥姥家,常常跟小尾巴一樣跟在兩個表哥前麵玩。
“東子把你的頭砸破了,你大舅打了他一頓,你大舅媽送他兄弟倆回他姥姥家住幾天,還冇返來呢。”
姥姥看閨女用飯的時候返來了,神采還不好,必定又是產生了甚麼事,趕緊問:“這又如何了,如何這個點返來了,不是說家裡另有活乾,要在家忙幾天嗎?”
當時本村另有前提好一點同時提親,周遭姥姥都冇承諾,更不會讓葉梅嫁給窮得啥都冇有的秦書同。
上輩子周遭父母仳離後,周遭和她媽的戶口一向落在姥姥家。她歸去辦身份證之類的事情,在村委會還見過此中一個跟周遭姥姥家提過親的人。
周遭媽思路亂如麻,擰成了無數解不開的小疙瘩。飯菜吃在嘴裡也味同嚼蠟,底子冇有一點滋味。她勉強吃了幾口,就不吃了。
周遭搖搖小腦袋,假裝老練地說:“不想睡覺,東哥哥和南哥哥去哪兒了?”
也是,攤上給不講理的婆婆,丈夫還不跟她一條心,她這日子超出越冇勁。可要說仳離,想起彆人的閒言碎語和非常目光,另有孩子,總不能這麼小就冇了親爸或親媽。她如果仳離,能夠一走了之,可孩子呢,留給方家?她怕孩子被他們給折騰冇了;本身帶著,住那裡?住孃家也不是悠長之地,還得本身想體例,唉……